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972719395(最新整理内容摘要:

标截止时间前 60分内 10 开标会议 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 9时 30分 地点: 东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十楼开标室 11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 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 12 定标办法 按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第 32 条 13 中标人履约担 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 其中 : ①质量承诺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同总价的 5 %; ②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为合同总价的 1 %; ③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 ④工期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2 %; ⑤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 14 工期延误赔偿 标准 500 元 /天 ;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2% 1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 5% 16 工程量清单核对 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 制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 详见招标文件第 36条 .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8 前附表二 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 审资料 开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资格后审要审查的原件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书、 B 类证 ,招标人在审核招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目前有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时,以网上百度搜索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认为网上百度搜索信息有误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后审资 料之一,否则,按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处理。 详见招标文件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携带证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到场,并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交易员证)、③报名确认书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④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⑤ 建造师注册证书、 B 类证。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①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东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帐户 内; ②交纳方式:银行汇款,拒绝现金交纳。 详见前附表一 4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来控制工程造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公布。 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未公布最高限价的,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地推迟,具体见公告。 详见前附表一 5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文件有关废标或无效标条款 ①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为废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25 条; ②开 标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按 废 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3 条;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报价或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下限值 L 按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 条); ④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按 废 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条; ⑤预算员资格或商务标封面签字盖章审查未通过的按 废 标处理,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第 5 条。 9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工程说明 1. 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以下 简称“前附表一” )第 1项所述。 1. 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现场 施工条件 2. 1 施工用水、电、 三通一平条件已具备 ; 2. 2 有关勘探资料 地质勘探资料已提供 ; 资金来源 3. 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 3. 本工程资金 已落实, 并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 合格的投标人 4.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一第 2项所述。 4. 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费用 5.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踏勘现场 6. 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踏勘现场 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 10 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 )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的组成 7.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 及所有按第 9 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招标文件必须经东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 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有效。 7. 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⑴ 本工程的招标公告; ⑵本 工程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⑶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⑷投标须知 ⑸评标方法和标准 ⑹合同条款 ⑺工程技术规范 ⑻工程量清单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表)。 ⑼图纸及图纸清单 ⑽、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含投标函封面格式、附件一~附件四 ) ⑾、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含商务标正、副本封面格式、附表 1—— 附表 11) ⑿投标文件商务标附 件部分格式(含商务标附件封面格式,附表 12附表 14) ⒀投标报价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⒁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招标公告、答疑纪要、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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