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之专题四内容摘要:

49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64%,比 2020 年减少 95 公顷。 ( 一 )耕地 2020 年全县耕地面积 50019 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7%,规划 到 2020 年耕地调整为 49803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7%。 规划期间耕地减少 216 公顷,其中: 农用地整理增加 583 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 109 公顷,土地复垦增加 191 公顷 ,土地开发增加 41 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98 公顷,农 业 结构调整及灾毁减少耕地 842 公顷。 ( 二 )园地 2020 年全县园地面积 1034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 规划 到 2020 年园地调整为 93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 规划期间园地面积减少 103 公顷, 其中 交通水利 建设占用 53 公顷, 其他建设占用 50 公顷。 ( 三 )林地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4 2020 年全县林地面积 1210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9%,规划 到 2020 年林地调整为 1274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9%。 规划期间林地增加 634 公顷, 其中: 其他农用地调整为林地 333 公顷, 土地 开发增加 302 公顷。 ( 四 )其他农用地 2020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 2442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8%, 规划 到 2020 年其他农用地调整为 2401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8%。 规划 期间其他农用地减少 410 公顷, 其中: 调整为林地 333 公顷, 交通水利建设占用 72 公顷, 其他建设占用 6 公顷。 二、 建设用地 2020 年 全县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8371 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4%, 2020 年 规划 为 1884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4%。 规划期间增加 475 公顷。 ( 一 ) 城镇工矿 建设用地 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 面积 2381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2%,规划 到 2020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 2671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2%。 规划期间增加 290 公顷,其中:占用 耕地 298 公顷,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 9 公顷。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20 年全县农村居民点 10166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7%, 规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5 划 到 2020 年 ,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减少到 9923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7%。 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 243 公 顷, 其中: 农村居民点 整理 为耕地 41 公 顷,交通水利 建设 占用 161 公顷,其他建设占用 41 公顷。 ( 三 )交通水利用地 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为 5474 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 到 2020 年 规划为 579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4%。 规划期间增加 325 公顷, 其中:占用农用地 125 公顷,占用 城镇工矿用地 9 公顷,占用农村居民点用地 161 公顷 ,占用其他土地 30 公顷。 ( 四 )其他建设用地 2020 年望江县其他建设用地 349 公顷 , 到 2020 年 规划为 452公顷。 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 104 公顷,其中: 其中:占用农用地 56 公顷,占用 农村居民点用地 41 公顷,占用其他土地 7 公顷。 三、 其他土地 2020 年全县 其他土地 面积为 29731 公顷 ,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 到 2020 年 规划为 2935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2%,规划期间减少 380 公顷。 (一) 水域 2020年全县水域面积为 2779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0%,到 2020 年规划为 27620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0%。 规划期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6 间减少 175 公顷, 全部开垦为林地。 (二 ) 自然保留地 2020 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为 1936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到 2020 年规划为 1731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 规划期间减少 205 公顷, 其中: 开垦为耕地 41 公顷,开垦为林地 126公顷, 交通水利建设占用 30 公顷,其他建设占用 7 公顷。 第 二 节 土地利用布局 优化 一 、 农用地 布局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 将各乡 ( 镇 ) 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全县 实际划定基本农田 保护 面积 43594 公顷 ,划定杨湾镇、高士镇和鸦滩镇等集中连片保护区,推进规模化保护基本农田。 搞 好以灌排和水土保持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实施 “田、水、路、林、村 ”综合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集约利用和综合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 耕地 和基本农田 主要布局在太慈、长岭、鸦滩、高士等镇。 (二)园地 与林地 合理调整布局,重点发展优质果园,建设优势水果产品基地,提高产品质量。 充分利用宜林荒地、城镇内部及周边的生态隔离带植树造林 , 大力发展经果林、速丰林、竹林和苗木花卉。 规划期内 园地和林地集中布局在鸦滩镇和凉泉乡。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7 二 、 建设用地布局 (一)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我县 城镇工矿重点布局区域主要体现为 “一核一区二片三线四点 ”:即一核 : 望江县城;一区:环武昌湖旅游区;二片: 江调圩 产业转移示范区和东兴圩产业转移示范区;三线:麦望线、安九线和长江沿线;四点:长岭镇、鸦滩镇、高士镇、太慈镇。 (二) 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 布局 针对全 县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居民点多、小、散、关联少等问题,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好村镇建设规划,加强居民点的合理重组和调整建设,适当迁村并点,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 、 用地规模和村庄布点规划。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 整治面积3396 公顷 ,其中,整治 力度较大的地区 包括 太慈 、长岭 和鸦滩 等镇。 (三) 调整工矿用地布局 将位于城市内部占地面积大、污染严重的工业以及规划期内的项目向工业园区转移,尤其是规划 扩区中 的望江经济开发区和规划建设中的江调圩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升级。 对于全县散落分布的独立工矿用地,要鼓励其向邻近乡 ( 镇 ) 工业园区转移,实现产业集聚。 对废弃工矿用地要及时复垦为耕地或者其他农用地。 (四) 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8 保障规划建设的济广高速 和望东长江大桥用地, 完善现有公路网络(安九公路、省道 211 等),构建望江县连接长三角地区的快速通道。 加快建设高速路、安九路沿线乡 村公路与主干道接线工程,发挥辐射效应。 结合旅游开发、圩堤加固、水利配套,规划 进行 安九二期 工程。 结合村庄规划, 进行 S211 改线工程。 结合港区建设,规划建设开发区到港口的快速通道。 统筹安排水利设施用地,规划期间重点保障华阳河 蓄分洪水利工程和北干渠改线工程项目 用地。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19 第 四 章 耕地 和 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严格 保护耕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 规划 到 2020 年 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298 公顷以内。 农业结构调整要因地制宜,尽量选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 严格落实生态退耕政策,未经批准私自退耕的,限期恢复耕作条件或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 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 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到 2020 年力争将因灾损毁减少的耕地控制在 466 公顷以内。 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按照建设占用耕地必须做到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义务,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的基础上,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 发补充耕地,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 到 2020 年 全县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 不低于 924 公顷。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20 第 二 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 “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的要求,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考虑新增建设对耕地的占用、耕地分布的集中连片以及耕地的生态功能等因素,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实行重点保护和建设。 规划期内, 共调出基本农田 6688 公顷,调入 5576 公顷, 调整之后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43594 公顷, 落实了 安庆市下达给望江的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2020 年, 望江县整体质量较高的基本农田占基本农田总面积54%, 主要 分布在鸦滩、长岭、 太慈 、高士和凉泉 等乡镇。 20202020年, 对望江县的基本农田进行空间局部 调整 , 华阳、 雷池 和高士 等乡镇 的 基本农田 调出数量较多 , 鸦滩、 杨湾 和 太慈等 乡镇 调入基本农田数量较多。 第 三 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加大耕地管护力度。 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产量和种植效益。 扩大棉花种植面积,提高优质棉比重。 稳定优质油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蔬菜生产,发展经饲作物、特色小杂粮。 建立耕地保护台账管理制度,明确保护耕地的责任人、面积、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21 耕地等级等基本情况。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 大力实施 “沃土工程 ”、 “移土培肥 ”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确保补充耕地质量。 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 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22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安排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高于 12594 公顷。 全县城镇工矿用地面积由 2020年的 2381公顷规划为 2671公顷(含挂钩规模)。 农村居民点用地由 2020 年的 10166 公顷规划为9923 公顷。 规划期内要保障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区规划要求,制定村庄布局规划,引导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集中。 规划期间通过大力开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到有条件建设用地区用于城镇建设。 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加强对建设用地的供给控制和需求引导,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第 二 节 中心城区用地 安排 一、规划 范围与发展方向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 规模 为 13717 公顷,全部位于华阳镇。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东向发展战略, 中心城区 土地利用 重点强调 东 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202020 年) 23 向发展和沿江开发的战略。 二、新增建设用 地安排 规划 期内 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 563 公顷,其中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98 公顷。 三 、规划期内中心城 区 用地 规模控制 规划 到 2020 年 中心城区控制 规模 为 13717 公顷, 其中允许建设区 1810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 3379 公顷,限制建设区 8528 公顷。 四、规划期内中心城区用地调控措施 规划期间用地重点向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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