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制式文本精品完整版内容摘要:

的价格,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一切税 10 费、所供货物运至 最终目的地 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注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 及 其他伴随 服务的费用( 包含安装、测试费等费用 , 如有) 的 总价。 每种货物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 调整 要求的投标 将 被认为是 非 实质性 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一览表( 格式九 )上的价格应按投标分项报价表( 91)提供的格式分 开填写,另须详细填写 92, 92, 93, 9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 上述 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投标人须在 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列出的其他伴随 服务的费用(如有)。 本招标工程的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按照 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投标报价表和投标函附录中单独列项 (如有)。 伴随 服务 人工费的投标报价应当参照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但不 得低于定额规定的人工费标准。 人工费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 (如有)。 投标人可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1 证明投标人合格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否则,将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应符合本须知第 4 条规定的条件。 投 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包括但不限于: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包括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企业或技术等级证书、产品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 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等。 投标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要求:必须在 万元以上(包括 万元)。 投标担保。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包括为了履行安装、服务进行人员配置的能力。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投标人对所提供货物已投入使用后的用户评议,包括国家有关部门的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如有)。 投标人近三年诉讼史(如有)。 1 证明 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 物和服务合格性的 证明文件应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 告(如有) 、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 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逐条说明拟提供货物己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格式十三 ) , 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分包建议书(如有)。 技术规格建议书( 格式十五 ),其中应对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检验、测试、 调试与验收建议书( 格式十六 )。 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十七 )。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条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列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满意。 投标有效期 12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交,并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形式: □投标保函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 不可撤销 银行保函,或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 不可撤销 担保书。 银行保函的格式,应按照担保银行提供的格式提供;担保书的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格式提供。 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有效期应 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投标保证金 ( 1)□银行汇票; ( 2)□银行本票; ( 3)□转帐支票。 投标人 须 采用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 等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未能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36 条、第 38 条规定签订合同协议或提交履约担保的。 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 文件的。 13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37 条规定交纳招标服务费的。 2 关于划分标 包 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2 项 ”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审 查, 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标人。 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 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封面 或扉页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的签署执行本 须知 条。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 投标文件的 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需按下述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需要准备两份“投标一览表”。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其中一份“投标一览表”同“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和“电子文件( 以 U 盘为主) ”一起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一览表、投 标保证金、电子文件”和“于( 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另一份“投标一览表”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如两份“投标一览表”有区别,以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字样。 投标人应将所有信封合封在一个外层包装中(特殊项目由招标人另行规定)。 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写明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 14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 1)招标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和 标包 ;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在投标文件内层或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 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 投标文件 的正本和所有副本 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印章。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 款、第 款、第 款和第 款规定包装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 还给投标人。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至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23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其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 招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接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后十日内返还投标保证金。 从 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15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 标 2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开标程序如下: 开标由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主持; 宣布开标纪律;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招标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包括法人委托 书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在签到簿上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招标人记录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唱标。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六)评标和定标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 活动。 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 人组成,其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名,招标人代表 名。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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