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内容摘要:

力等; “Capital or Cash” 指企业的资产实力、资产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状况; “Collateral” 指反担保措施的强弱程度; “Condition” 指市场竞争情况、行业状况等; “Contri bution” 指解决就业、上缴税收、技术进步等情况; 通过对体系中各指标综合的定性和定量评估,确定具体担保项目中担保客体的风险程度,为下一步风险控制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担保风险控制。 即根据担保风险程度、特性,选择相应的控制工具,避免担保风险的发生,或采用合理的手段减小、补偿、或转移担保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 担保风险控制内容相应可以分为担保主体风险控制和担保客体风险控制,相对而言,前者属于担保机构的内部风险控制,而后者属于担保机构的外部风险控制。 担保风险控制就是在风险识别、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风险控 制方案。 根据风险控制的内容特点,担保主体风险控制旨在完善担保机构的内部风险监控机制,防止担保风险的发生,其控制方案属于预防性方案;担保客体风险控制主要在于降低或消除外部风险要素对担保机构的影响,其控制方案属于行动性方案。 担保风险控制方案实质上也就是风险控制措施的组合,控制的关键在于是如何设置具体控制措施。 担保风险控制措施范畴包括担保业务流程设置、审批权限控制、担保风险监控机制、反担保措施强度、事中控制措施强度等内容。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控制为风险识别和评价工作的自然 延续,前期的识别和评价环节实际上是担保风险控制的基础和铺垫,担保风险控制作为担第一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状与风险管理 14 保风险管理的实施环节,是担保风险管理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担保机构经营的是信用,不是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物质商品,其面临的各种风险直接表现为货币资金损失风险。 担保机构服务的对象属于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群体,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没有必要找担保机构,银行不敢介入的项目,担保机构要介入;并且所担保的对象是自身抗风险能力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群体,所有的被担保企业风险向担保机构集中,其整体风险程度相当高,这都在客观上要求担保机构具有更大的风 险承受能力和控制能力。 中小企业由于经营管理规范程度低,其资产与产品规模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自身缺乏独立取得银行融资的信用能力。 在担保风险的控制上,担保机构简单地或片面地强调被担保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抵押或保证条件等类似的风险控制措施是不现实的,显而易见,如果被担保企业能提供强有力的反担保条件,就可以不必通过担保机构而直接寻求银行融资;同时随着担保规模不断扩大,被担保企业越来越多,风险情况错综复杂。 因此担保机构必须一方面加强对担保主体风险控制,另一方面在担保客体风险控制上要有所创新和突破,积极探索控制担保客 体风险的可行方案,在担保实践中总结归纳具有行业共性的担保客体风险控制模式。 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15 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为担保机构业务运行的基础,是担保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 第一节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属于担保机构的内部风险,内部风险的控制应首先了解内部风险的具体体现形式和特点,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 担保主体风险指的是因担保机构内控机制的不完善和资源的局限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担保项目审查、风险监控和业 务操作的合法合规性三方面: (一)担保项目审查。 风险表现为由于信息不对称、评审人员素质及能力不足,对担保申请企业调查分析不充分,风险判断出现偏差,可能直接造成担保代偿。 1 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担保申请企业,为取得担保机构的担保,多展现其好的一面,对于不良之处一般进行掩饰或避重就轻,而正是这些不好的一面孕含着潜在风险。 如担保调查评审不深入,过于表面化,就容易忽略企业经营存在的问题;担保评审人员的能力素质是避免或降低这方面风险的必要因素,评审人员的沟通能力、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识别风险的能力等可以 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有助于作出较客观、全面的分析判断。 在实际的担保业务操作中,审查风险较为常见: 1 闫汉夫:“谈担保中的评审风险”, 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16 A 企业属机械制造业,产品拥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为市级的明星民营企业,被列入市火炬计划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市领导曾到企业考察指导工作,企业的对外形象较好。 2020 年企业兴建新厂房扩大再生产,将在建厂房及主要设备等资产都抵押给银行,贷款 RMB1500 万投入于新厂房建设及流动资金周转; 2020 年企业以引进新设备及扩大生产规模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贷款 RMB500 万,并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担保。 企业提供的资料 显示了其产品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仅从报表数据来看(年度财务报表均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0 年度销售收入近RMB5000 万,净利润 RMB1300 多万,较 1999 年增长幅度在 40%以上,显示了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获利能力;银行负债余额在 RMB2020 多万,但资产负债率均控制在 30%以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高于 和 ,应收帐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也在机械制造业平均标准之上,各方面的财务指标优良,体现了企业良好的运营状态。 担保公司的审查人员未核实有关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也没有更深入地调查企 业实际的生产运营状况,而主要在企业提供资料的分析基础上推荐了该担保项目,经批准,担保公司为该企业向银行贷款 RMB500 万出具了连带责任担保。 在后续的项目跟踪过程中发现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较差,远未达到设计产能,与企业提供的资料描述情况差异较大。 之后,在直接抽查了企业的产品出仓单后发现,其实际销售收入未及报表显示的 40%,存在隐亏情况。 显然,企业提供的信息经过较大程度的人为修饰,担保决策的失误源自于审查风险。 (二)风险监控。 主要指因工作流程不合理、监控机制及措施不完善而引发的风险。 担保机构的业务实质上是对担 保项目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其工作流程的科学合理性和风险监控机制的完善性对预防和避免担保机构内部风险的发生至关重要。 由于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开展时间不长,担保机构风险监控机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17 制在实践中正在逐步完善;同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属于政策性担保业务,担保对象多为经济上活跃的民营企业,对担保的需求大,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基本处于一个“卖方市场”,经常会遇到来自上级领导、亲朋好友、关联部门、企业等多方面介绍或要求办理的所谓“关系担保”、“人情担保”或“指令性担保”,对担保机构的担保审查人员或决策人员造成一定的工作干扰 ,在担保项目的风险判断或决策上难免有失客观公正性,这也是担保从业人员发生道德风险的根源。 根据担保业务特点,可将操作流程分为评审、出保、代偿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评审为信用担保的首要环节,包括接受咨询、项目受理调查、审核等;出保为信用担保的实施环节,即根据项目审核情况作出提供担保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本;代偿为信用担保的后续环节,即实施反担保措施、追偿债务、调查代偿责任; 这三大环节构成完整的信用担保业务流程。 三个环节在表面上呈现先后顺序关系,而在相互之间具有较大的关联度,评审环节为担保业务的基础和主要内容, 是下一个环节进行担保决策的依据;出保环节实际是对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签署的法律文本是在法律上对担保行为相应权责进行规范;代偿环节是在代为清偿被担保人债务后,依据已签署的相应法律文本,对被担保人实施追偿权,调查代偿的原因和责任。 操作环节上体现的突出特点是各个环节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制约,因此如果不能根据担保业务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进行规范,或不严格执行而流于形式,业务操作上的不规范将产生较大的内控风险。 (三)业务操作的合法合规性。 在担保业务操作中,特别是反担保设置和法律文本条款制订等与法律相关的业务环节 ,如不重视业务的法规合乎性而出现纰漏,可能产生法律纠纷的风险。 在我国,担保作为行业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较少或尚不完善,现有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业所提供担保的形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在担保法里列示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18 留置和定金五种, 1 对应保证担保形式的条款仅有一章三节二十六条,法律条款相对简单,在担保保证行为上规范不详细,使担保机构的业务运作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指导,未能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担保业务运作中牵涉着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对应的权责,如担保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担 保与被担保关系、担保机构和企业或企业经营者之间的担保和反担保关系、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和权责必须结合担保实务的特点,通过法律文本予以界定和规范,要求文本条文表述具备概括性、全面性、合法有效性,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担保机构的权益,否则容易引发法律纠纷,产生法律风险。 同时在反担保措施的设置上,由于担保对象多数为民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作法一般尽可能将被担保企业及其经营者或所有者的资产纳入反担保措施,提高被担保企业的违约成本,但以此原则设置的反担保措施是否都具有合法有效性应进一步征询 法律意见。 如《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担保”,从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将此条款引申为“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无效”,而在担保实务中这种类型的反担保并不少见;反担保措施中的不动产、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抵押,必须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方能生效,抵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完整、合法的权属证明、相关的凭证票据方能受理,而在担保业务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票据不全、资产权属不清等各方面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致使反担保措施遗留隐患。 因此如果在担保业务操作过程中忽视法律风险的分析和控制而发生问题, 将使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落空,直接造成担保损失。 1 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山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措施”, 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19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措施及应用 可以看到, 担保主体风险基本贯穿在担保业务流程的环节中,表现形式较为明显,具有相对的确定性,有助于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担保主体风险主要根源于担保机构内部的不完善性和资源的局限性,随着担保业的迅速发展,经营经验的积累,担保机构在如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不断充实,这种不完善性和局限性将逐步得到改善,担保主体风险也将不断地降低;因此,担保主体风险在较大程度上应属于可控风险,担保机构在 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上具有较强的能动性。 具体而言,担保主体风险控制可分 为规范担保业务流程、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充实自身资源等 三方面。 (一)规范担保业务流程 担保业务流程的规范应遵循各业务岗位、部门相互制约和集中审批的原则。 在明确各业务岗位、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担保业务操作实行审、保、偿分离制;担保项目调查初审环节实行项目经理 A、 B 角制,在业务操作上对不同职责进行分离,确定岗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在评审过程中实行评审会制对担保项目进行集中审议。 在担保主体风险分析中已对担保业务流程进行了分解,整个操作流程可分为 评审、出保 、代偿三个相互关联的主环节,各主环节相应由若干个不同的程序组成:评审环节包含担保项目受理、调查初审、审核、审批等程序;出保环节主要程序有拟订协议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签署合同等;代偿环节主要有代偿审核、代偿后的追偿等程序。 在业务流程设置中应根据各个环节的内容和特点, 规范操作规程。 评审环节 该环节的主要流程为: 受理 调查初审 评审 审批 第二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主体风险控制与案例分析 20 其中以调查初审及评审为该环节的主要内容。 首先应设定项目受理的基本标准。 由于具有担保需求的中小企业众多,经营实力参差不齐,而担 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限,制订担保业务受理标准有助于直接剔除规模太小、风险较大的企业,提高担保业务办理效率。 担保受理条件应主要考虑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资产规模、企业及主要经营者的信用记录等几个直观要素,各担保机构可根据当地中小企业的普遍状况设置合适的担保业务基本准入条件。 其次在调查初审阶段中,由项目经理 A、 B 角配合进行工作,以项目经理A 角为主,项目经理 B 角着重审核调查过程中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提交资料的完整性,两者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出具有关担保项目情况的《调查报告》。 基于担保申请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经 营规范程度不高,更需提高调查评审质量,以避免评审结果与实际出现较大的偏差,导致担保决策失误。 因此,可以从项目报告的要求入手,通过规范担保项目调查报告的纲要结构,来指导项目调查中需关注的要素;一份完整的担保项目调查报告应包括担保申请企业的基本概况、担保融资用途、经营情况、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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