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ja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招标文件v1-第一部分内容摘要:

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 如果封套未按本须知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 采购代理机构 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并将下列 内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正本封套内。 ( 1) 投标函 ( 从投标文件正本中 复印) ; ( 2) 投标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 3) 投标保证金交付 凭证 复印件 (加盖公章); ( 4) 退保证金说明 (加盖公章); ( 5) 折扣声明(如果有); 投标人 若同时投两个或以上包的 必须按包独立封装投标文件。 24. 投标截止 . 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送达《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递交至 采购代理机构。 收件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按本须知的规定,通 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 采购人 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5. 迟交的投标文件 . 采购代理机构 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15 2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7. 开标 . 本次招采用一次性开标形式。 开标时,开启投标文件 [唱标信封 ]封套,唱出唱标信封的内容。 . 采购代理机构 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和主持开标会。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请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 . 开标时, 采购代理机构 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投标函、投标总报价、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备选方案(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话)以及 采购代理机构 认为必要的 其他内容。 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或撤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修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 . 采购代理机构 将做开标记录,并由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8. 评标委员会 . 本次招标工作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 . 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交评标报告。 29. 评标 . 评标基本原则: 评标工作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 .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在《投标人须知附件 2》中规定。 .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其货物质量和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报价的校核及对其错误的处理与修正原则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6 ( 1) 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 ① 大写金额与小写 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2) 投标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① 对投标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响应性投标处理; ②对投标货物的非关键、非主要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以澄清, 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总价; ③对非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及伴随服务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 独报价的,评分时也相应另行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 2)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并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 3) 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评标委员会以引起其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30. 拒绝任何 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六、授予合同 31. 中标人的确定 .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采购人 依法确定中标人。 . 采购人 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32. 招标结果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资料表》中列明的媒体上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期为 7 天。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17 33. 中标结果公 告 33. 1 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资料表》中列明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34.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 . 投标人对 招标结果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或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 广州市越华路 118号之一 邮 编: 510030 电 话: 02062791876 传 真: 02062791874 联 系 人:王小姐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投标资料表》所列联系方式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35. 中标及中标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前 1 天内, 预中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 证明材料)的原件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中标人如在采购结果预公示结束后 15 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均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所有落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36. 签订合同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8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与 采购人 签署合同。 . 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 1)合同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7.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 1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 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应按 《投标资料表》中 规定的金额。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 36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 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决定,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规定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履约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 1) 采购人 接受的国内的一家 合法经营且 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或其它 采购人 可以接受的)格式提交的不可 撤销银行保函。 该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 采购人 ,且有效期是到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为止。 非东莞本地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必须经过 银行 注册地的公证部门公证。 ( 2) 银行转帐、电汇提交方式如下: 收款人: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 44001778808053001387 ( 注 : 该帐号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注意。 ) 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后 15 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凭该项目的验收报告,采购人将把 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38. 服务费 . 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 采购代理机构 交纳中标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见《投标资料表》。 .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19 . 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采购代理机构 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 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39. 其他 . 本招标文件由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负责解释。 .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条例和实施办法执行。 招标编号: 东采公( 2020) 646 号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0 投标人须知附件 1 投标资料表 本资料表的条款序号与 《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序号 是 对应的,即使新增条款亦依此 序增列,内容都 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如果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项目背景及概况: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医疗设备一批 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 资金 采购人 名称: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合格的投标人只限于企业法人,不接受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合格的投标人其它条件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邀请函》中第 2 条的“合格的投标人”。 二、 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 2号鸿禧中心 B303 邮编: 523009 电 话: 076922803111 传真: 076922412519 联系人:潘振宇 本项目将不举行投标答疑会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 2) 投标人 应提供近 3 年( 2020 年至 今 )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 ( 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否。 ( 2)投标人具有提供类似货物的 近 3 年 ( 2020 年至今) 的经验与业绩; ( 3)投标人 应提供近 3 年( 2020 年至 2020 年)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 ( 7)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 有效文件: 满足《投标人须知》第 3 条“合格的投标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