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成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过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不 断 提升 品牌 的知 名度 和美 誉度。 5.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真正在公司内部实现人、事、物的最佳配置,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 ”的管理目标。 6.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 文化 建设的 战略规 划和 实施 方案,通过各级管理人员的率先垂范和广大员工的身体力行,基本形成一套独具本公司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 价值 观和行 为规范 为主 要内 容的企业文化体系,为本公司在激烈的 市场 竞争中 搭建一 个坚 实的 企业经营和管理平台。 注: ① 各指标计算口径为内部经营管理口径,详细计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 ② 考 核 办法 另行颁 发。 五 、甲、乙双方的 权利和义 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 乙方提供必要的 生产 条件,及时协调、解决 乙方 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 问题。 甲方负责 为乙方进行 资金的筹措和调配, 负责为乙方提供财务预算、核算、财务 信息的分析和处理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甲方 根据乙方生产情况和需求适时地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同时做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情况及时为乙方提供大宗物资采购、通用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服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集团公司章程、集团一级制度和本目标责任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根据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 方 有权根据甲方下达 的 “四定”(定岗、 定编 、定员、 定 薪) 方案 提出招聘一般员工的要求并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工作。 乙方可 根据发展需要使 用 灵活的用工制度 ,对其下属的管理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责任期内月、季、年度所发生的人事变动及考核情况须及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章程、甲方一级制度、相关协议及本目标责任书。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报各类报表、管理报告书和总经理办公会备忘录等必要的上报资料。 六 、奖惩条款 为体现 “ 责、权、利 ” 相 结合 的原 则, 甲方对乙方 实行 收入 与 责任 目标相 挂钩 的政策。 甲方对乙方目标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具体内容见甲方的相关文件)。 乙方目标责任人的月度薪酬为其年薪总额的 6%。 若完成 责任 目标,则由甲方在 责任期末 给乙方目标责任人 计发其余年薪( 年薪 总额 28%)。 乙方若 未能完 成目标,则视情况分别处理: ( 1) 若确因甲方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责任人虽经努力但仍未能完成目标,不予处罚。 ( 2) 若乙方生产经营条件具备,仍未能完成目标,则不予计发乙方责任人其余年薪。 年度效益奖金的计发: 乙方在 生产 经营期内 若 超额完成 年 度生产成本控制目标 ,则由甲方 向乙方按节约部分的 %计发年度效益奖金。 在经营责任期内, 乙方责任人 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予 计发其余年薪和 年终奖金 ;若属甲方从工作需要出发解聘的,则由甲方负责考核其工作业绩并 计发 责任人应得 收入。 若在 责任 期内发生损失在 10000 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 责任 事故 (包括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 ),按损失金额的 20%在 责任人 年终 收入 中扣除 (扣完为止)。 甲方如发现责任人有重大的经济问题或违反甲方财务 管理 制度的,则视情 节轻重 扣发其年终 收入 的 20%50%,并有权随时就地免去其 领导职务,同时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乙方的经 营 管理 目 标的完成情况实行月度检查,季度考核, 如乙方 连续两个季度考核 未能完成目 标 ,甲方有权 免 去目标责任人的 职 务并视情况作出其他相应处理。 七 、本责任书经甲方总裁与乙方总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 经营期满,自行终止,经 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经营期的责任书。 八 、本 目标 责任书未尽事宜,由 甲、乙 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YMSJ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YMSJ集团有限公司粉状 LS 机械分公司 (盖章) (盖章) 总裁(签字): 总经理(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YMSJ 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YMZY 环保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标责任书发布方: YMSJ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目 标责任书承受方: YMZY 环保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全年经营及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各下属公司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集团环保业务的快速发展,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特签定二 OO 三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 目 标管理责任体制 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以乙方总经理为首要责任人的目标管理责任体制。 二、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负责污水处理、垃圾预处理、粮食加工及除尘等设备的生产制造与工程安装服务。 三 、经营责任期: 从 2020 年元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 12个月。 四 、经营管理责任目标 指标名称 指标数值 指标计算 财 务 指 标 1. 实际收入 (1) 合同额目标:环保设备不低于 600 万元。 粮食机械不低于 3100万元 (2) 实际收入目标:环保设备不低于 400万元;粮食机械不低于 2500万元 2. 销售费用率 (1) 环 保设备不高于 5% (其中: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2%); 销售费用 /签订合同金额 (2) 粮食机械不高于 4% (其中 :业务费用率不高于 %) 业务费用 /签订合同金额 3. 管理费用率 (1) 环保设备不高于 5%。 (2) 粮机不高于 % 管理费用 /实际收入 4. 净利润 不低于 万元 (实际收入 总成本 费用 )* (133%) 5. 回款率 不低于 95% 当期实际收入到帐额 /当期实际收入 管 理 指 标 1. 工程及时完工率 100% 2. 工程质量优良率 98%以上 3. 安全管理目标 无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 4. 现场管理目标 (1) 工作现场整洁、规范、有序 (2) 工作流程科学、合理、经济 (3) 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5. 品牌提升指标 (1) 遵守甲方的品牌 VI 规范,在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贯串品牌维护和提升的理念。 (2) 通 过为消 费者提 供合格 优质 产品,不断地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 6. 制度建设目标 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真正在企业内部实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制度、制度必规范”的管理目标。 7. 企业文化建设目标 熟知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战略规 划和实施方案,通过各级管理人员的率先垂范和广大员工的身体力行,基本形成一套独具本企业特色、符合甲方价值取向的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企业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文化体系,为本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搭建一个厚实的企业经营和管理平台。 注: ① 各指标计算口径为内部经营管理口径,详细计算公式按照财务部的核算定义执行。 ② 考 核 办法 另行颁 发 . 五 、甲、乙双方的 权利和义 务 (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 生产经营 条件,及时协调、解决 乙方 在生产 经营 过程中遇到的 一些重大 问题。 甲方负责 为 乙方进行 资金的筹措和调配 (所发生的财务费用计入乙方) , 负责为乙方提供财务预算、核算和决算、 财务 信息的分析和处理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服务和支持。 甲方 根据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和需求适时地提供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同时做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为乙方提供大宗物资采购、通用零配件等的制造加工服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遵守、落实集团公司章程、集团一级制度和本目标责任书等方面进行监督,有权根据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 作 为独立的 法人实体, 遵照《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的要求,有进行 自主经营、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的权力,并依法向国家交纳各类税金(由集团统一报税)。 乙 方 有权根据甲方下达 的 “四定”(定岗、 定编 、定员、 定 薪) 方案 提出招聘一般员工(财务专员和人事专员除外)的要求并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工作。 乙方可 根据发展需要使 用 灵活的用工制度。 对其下属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责任期内月、季、年度所发生的人事变动及考核情况须及时报甲方人力资源部备案。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章程、甲方一级制度、相关协议及本目标责 任书。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报各类报表、管理报告书和总经理办公会备忘录等必要的上报资料。 六 、奖惩条款 为体现 “责、权、利 ”相 结合 的原则, 甲方对乙方 实行 收入 与 生产 经营目标相挂钩 的政策。 甲方对乙方目标责任人实行年薪制(具体内容见甲方的相关文件)。 2.乙方目标责任人的月度薪酬为其年薪总额的 6 %。 若完成经营 管理 目标,则由甲方在 责任期末 给乙方目标责任人 计发其余 的 年薪(年薪总额 X28%)。 3. 乙方若 未能完成 目标,则视 以下 情况分别处理: ⑴若确因甲方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责任人虽经努力但仍未 能完成目标,不予处罚。 ⑵若乙方生产经营条件具备,仍未完成目标,则扣罚乙方责任人其余年薪。 奖金的计发: 乙方在经营期间内 若 超额完成目标,则由甲方按 以下情况为乙方计发年度效益奖金: ⑴若超额完成年度净利润目标 30%(含)以内的,则按超额部分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提取; ⑵若超额完成年度净利润目标 30~ 50%(含)的,则按超额部分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提取; ⑶若超额完成年度净利润目标 50%以上的,则按超额部分可供分配净利润的 %提取; 注: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利润总额 (133%) (115%)(即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扣除应缴所得税、计提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后的净利润) 在经营责任期内,责任人自己提出辞职的,不予 计发其余年薪及 年终 效益 奖金 ;若属甲方从工作需要出发解聘的,则由甲方负责考核其工作业绩并 计发 责任人应得 收入。 若在经营期内发生损失在 10000 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 责任 事故 (包括重大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等 ),按损失金额的 20%在 责任人 年终 收入 中扣除 (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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