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湖南省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摘要:

不到位,实施的权威性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由于上轮规划编制自上而下开展,且时间紧、 基础差,上级规划仅仅是对下 65 级规划的指标控制,没有很好地吸纳下级政府的发展设想;而下级规划仅仅是对上级规划的指标落实,从而导致了上下级规划间只是用地指标的衔接,而不是全方位的协调和衔接。 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 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识较高,但在用地安排时却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修改规划以满足用地需求。 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居高不下,有些违反规划 的用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规模上不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规划缺乏适应性 , 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联系还不紧密 规划的用地布局与实际用地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管理机制缺乏弹性,导致规划频繁修改。 近几年来,双牌县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 镇 化水平迅速提高,工业化进程加快,带来用地需求量的大幅度增加,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发展空间不足;社会经济的非轨迹发展,新的大型项目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位置的不 确定性,又加剧了规划与实际用地需求在空间布局上的矛盾;而上轮规划方案本身缺乏应有的弹性,不能适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地需求的多种变化。 加上规划实施 时间不长 ,人们对规划的认识有一个过程,在现实情况下,当规划与建设项目需求发生矛盾时,方方面面往往要求通 过修改规划来满足用地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 进行了 6 次 规划的 修改。 规划的修改,虽然有利于缓解规划与实际用地布局之间的矛盾,但 使规划管理面临尴尬的局面,不调整规划不能满足现实建设用地需求,频繁调整规划,又会使规划失去严肃性。 修改过于频繁,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降低了规 划的效力。 三 、规划的依据、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66 (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5)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 政策文件 ( 6)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20] 28号); (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20]32号); ( 8)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 管理的意见》(湘政发 [2020]4号); ( 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 (湘政办发 [2020]21 号 )。 ( 10)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 [2020]92号); 技术规范 ( 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90) ( 12) 《 村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20) ( 13)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国土资厅发〔 2020〕 51号) ( 14) 《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 [2020]15号) ( 15) 《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 [2020]114号); ( 16) 《关于印发〈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 [2020]66号); ( 17) 《关于印发 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 的通知》(湘国土 规 办发 [2020]19号); 相关规划 ( 18) 《双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计划纲要》; 67 ( 19) 《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 2020年)》; ( 20)《双牌县 城 总体 规划( 20202030 年)》 ( 21)双牌县 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等。 (二)规划范围 2020 年,全县土地总面积 1751 平方公里(含争议地),辖泷泊镇、江村镇、五里牌镇、平福头乡、尚仁里乡、永江乡、何家洞乡、麻江乡、茶林乡、塘底乡、上梧江瑶族乡、理家坪乡、国营五星岭林场、国营打鼓坪林场、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等 9 乡(民族乡 1 个)、 3 个建制镇、 2 个国营林场和 1 个国家森林公园。 其中,在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辖区内, 有 平方公里的土地与零陵区存在争议。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对双牌县土地利用现状的确认结果,本规划以双牌县行政辖区内除此争议地外的全部土地为规划范围,面积 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根据 国办发 [2020]32 号文件的要求, 本规划以 2020 年为规划基期年, 2020- 2020 年为规划期, 2020 年为近期目标年, 2020 年为 远 期目标年。 四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结合双牌县实际,充分体现和落实 “ 五个统筹 ” 基 本要求。 严 格执行 “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 的基本国策,确保土地开发利用实现 “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环境 ” 的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 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 ” 发展战略,结合 本县土地利用实际,着眼于丘岗地的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新兴工业化步伐。 充 实规划指标控制内容,改进规划编制方法。 规划指标既要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 规和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又要结合本地土地开发利用实际。 加强县、乡两级规划的协调衔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控制性和可操作性。 68 (二)规划原则 服 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 “ 中部崛起 ” 战略、湖南省推进 “ 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 ” 进程战略、 “ 湘南大开发 ” 战略、 双牌县 “ 兴工、促林、活商、扩城、旺旅游,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 ” 发展战略,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县城北扩、工业用地、旅游用地和其他基础产业用地及生态用地需求。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坚持建设占用耕地与 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化城乡用地配置,促进城镇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 、规划 编制 过程 和 主要 成果 (一)编制 过程 按照湘国土资办发 [2020]66号文要求, 双牌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修编共划分为前期工作阶段、规划大纲编制、规划成果形成和审查报批四个大阶段。 准备 阶段( 2020年 9月- 2020年 2月 ) 撰写指标测算报告,做好规划修编前的 “ 四查清、四对照 ” 及基础数据的确认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召开全县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 调查分析阶段( 2020年 3月- 2020年 12月 ) 对 上轮 土地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价,对土地利用现状等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开展部门用地预测研究及各个专题研究等工作。 主要完成了 《双牌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双牌 县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双牌县城乡用地结构 69 及布局优化研究》、《双牌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研究》及《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年)实施保障措施研究》等 5个 专题的研究工作。 规划目标论证与 规划大纲 编制阶段( 2020年 1月- 2020年 3月) 在专题研究和部门用地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 县 规划修编办和技术承担单位根据 永州 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要求,在反复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全 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编制形成了 规划大纲 征求意见稿。 规划大纲审查 阶段 ( 2020年 3月 - 2020年 4月) 2020年 3月底,在充 分吸收公众对规划大纲的意见后,形成了规划大纲讨论稿。 规划大纲讨论稿交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审查后,报送至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永 州市 国土资源局对大纲送审稿进行审核后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全面审查,并于 2020年 4月批复同意通过审查。 规划方案偏制阶段 ( 2020年 5月 2020年 11月) 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 县 规划修编办公室和技术单位随即开始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于 2020年 9月底形成规划文本、说明及相关图件征求意见稿,送有关部门 征求意见。 永州 市规划修编办公室于 2020年 10月下达 双牌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后,根据该指标要求,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调整,形成规划讨论稿。 2020年国土资厅发 [2020]10号文件和湘国土规办发 [2020]15号文件下达后,又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规划基数的转换,补充完善部分内容,形成规划送审稿,提交 双牌县 人民政府审查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 二 )主要成果 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 (送审稿) 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 说明 (送审稿) 双牌县 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专题研究 ( 1)《 双牌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2020 年)实施评价》 ( 3) 《 双牌县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 70 ( 3) 《双牌县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 ( 4) 《双牌县城乡用地结构及布局优化研究》 ( 5) 《双牌县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研究》 ( 6) 《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20—2020 年)实施保障措施研究》 双牌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图 件 (共 14幅): ( 1)双牌县区域位置图 ( 2)双牌县行政区划图 ( 3)双牌县人口密度分布现状图( 2020年) ( 4)双牌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2020年) ( 5) 双牌县 基本农田 保护 现状图( 2020年) ( 6)双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 2020— 2020年) ( 7)双牌县 中心 城 区 规模控制图 ( 2020— 2020年) ( 8)双牌县 基本农田 保护规划 图 ( 2020— 2020年) ( 9)双牌县土地利用分区图 ( 10)双牌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图 ( 2020— 2020年) ( 11)双牌县工 业园区 用地规划图 ( 2020— 2020年) ( 12)双牌县 重点 交通用地规划图 ( 2020— 2020年) ( 13)双牌县 重点 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图 ( 2020— 2020年) ( 14)双牌县旅游 区 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图 ( 2020— 2020年) 六、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 ( 一 ) 土地利用 现状 数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本次规划修编基数, 以 2020年 10 月 31 日时点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上报数据为基础,运用“四查清,四对照”工作中的确认数据进 行校正,并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进行校核。 2020 年,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要求, 县 国土资源局在“四查清,四对照”工作过程中,以 2020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等方法,对各类城乡用地位置、范围、规模等进行检查、校正、调整,并经市国土资源 局审核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查确认,形成了 双牌县 2020 年土地利 71 用现状确认数据 ( 湘国土资办函 [2020]65 号 )。 2020 年,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 县 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 县 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二次调查”),并取得初步成果。 但由于“二次调查”基期与本轮规划基期时点不一致,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 [2020]51 号文件的规定,规划基数分类体系有一定变化,为此,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由 县 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用“二次调查”成果对 2020 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进行校核调整,再根据国土资源部51 号文 件有关规定进行转换,形成本轮规划基数。 在分析土地利用变化过程和变化趋势时,采用由 县 国土资源局地籍股提供的历年变更台帐数据。 (二) 经济社会情况基础数据 各项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双牌县历年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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