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您了解工资发放法律规定-深圳(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 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 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关于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 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 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二条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并支付工资。 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 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其假期的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 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条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或者工伤津贴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达 到正常工作时间后的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 第二十七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 资: (一)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二)当选代表或者委员出席区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 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三)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或者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仲裁 活动;(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 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教您了解工资发放法律规定-深圳(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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