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内容摘要:
业施工处根据施工计划,确定各《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人员,报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专工(或施工处主任)、项目工程部专工审批,对编制人员资格进行确认。 编制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经验或施工经验。 . 《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 . 《作业指导书》由已批准确定的人员进行编制,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总工批准。 . 分系统调试《作业指导书》由 项目工程部相应的机务专工编制,其他专业专工配合提供对应资料。 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工程部主任审核,再交项目总工批准。 . 项目部认为有必要经总部副总或工程技术部专工复核的项目《作业指导书》,由项目工程部专工报总部相关人员,总部相关人员提出指导意见,编制人员重新修改后再交总部复核,然后在项目部实施编、审、批流转。 . 大件设备(汽包、发电机定子等)吊装、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拆装《作业指导书》在实施前提交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及专业副总,由公司专业副总组织评审。 . 文件传递与出版 . 《作业指导书》出版前的文件及信息均以计算 机文件形式建立,并优先通过网络传输或共享。 条件不允许时以传真、电话。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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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在水稻种植各关键时期对乙方种植方式方法进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有机水稻生产作业规程作业,乙方在水稻生长期间发现任何问题都要及时向甲方技术人员报告,由双方共同商定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乙方不得自行解决。 第七条 :水稻收割保管 为保证乙方生产的水稻确实保质保量的的供应甲方,乙方应将成熟的水稻进行统一 机械 收割、脱粒。 脱粒后,由甲方对合格的水稻 检查后由乙方用 包装袋进行统一封包,
施工需要提供绿化种植土,并负责运送到甲方工地,乙方在运送种植土的过程中因运输、治安、安全等意外情况而出现责任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负 责。 甲方只对运到工地的种植土进行收方,工地外的一切运输事物,全部由乙方负责。 甲方应按 每月 到场 种植 土方量及时向乙方支付 本月 购土款。 付款方式为: 50% 结算。 本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 10 日内将全部的工程款以 银行转账 形式付给乙方。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 按照有关程序, 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自动弃权,并作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 工程量清单 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