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用地 公顷,占农用地 %。 规划至2020 年,其他农用地 公顷,占农用地 %,比规划基期净减少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其他农用地面积 公顷,占农用地 %,比规划基期净减少 公顷。 其他农用地主要用于整理复垦为耕 地和在适宜地区向林地转化。 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20 年 珊瑚镇 城乡建设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规划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总 面积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1.建制镇用地 2020年建制镇用地 ,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至 2020年建制镇用地达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规划至 2020年建制镇用地达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 期内建制镇用地净增加 公顷。 建制镇用地主要来自于耕地、其他农用地。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 15 划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规划至 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净 增加 公顷。 3.采矿用地 2020 年采矿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至 2020年采矿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规划至 2020 年采矿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期内采矿用地净减少 公顷。 减少的采矿用地主要复垦为耕地。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20 年全 镇 交通水利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至 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至 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共增加 公顷。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至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 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净增加 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增加主要来自耕地。 三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20 年其他土地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 公顷。 规划至 2020 年,水域面积 公顷; 2020 年水域面积 公顷。 规 16 划期内水域面积共减少 公顷。 减少的水域主要转化为林地和被建设占用,部分转化为耕地。 四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按照 珊瑚镇 土地利用方向定位和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调控指标, 在本轮规划期内 珊瑚镇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的主要思路是优化 生态用地布局; 重点保护优质农田, 通过农地综合整治, 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与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 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复垦, 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保障建设发展空间,重点保障辖区内部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 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促进乡镇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加强对 主要河道 及道路等 两侧 的绿化建设,在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排灌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考虑景观美化的要求,适当填塞废弃沟塘造地,加强对农村居民点内部及周边的绿化造林,优化农村居住环境质量。 合理安排自然保留地的生态优化,结合农村居 住、农田排灌加强对各类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净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安排。 (二)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珊瑚镇 工业化水 平相对较低,具有较强的发展要求。 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的前提下,应坚持集中集聚、节约集约的原则科学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工业用地围绕机械制造、生物化工和电子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主要在镇区集聚,稳步推进农民居住向镇区及集中居 17 住社区转移,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复垦工作,科学保障新增建设所需的发展空间。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乡镇工业、集中居住区、能源、殡葬等用地需求。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珊瑚 镇 耕地面积在全 市属中下水平,后备资源有限,耕地补充的主要潜力在于农村居民点的撤并整理。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的成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的规划空间,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加强综合整治, 加大农田质量改造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 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和田、水、路、 林的有机结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要作为整理复垦的重点对象 ,优先纳入土地整治规划范围当中。 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农地,按照质量优先、集中成片的原则, 进行差别化的保护,建设占用优先利用分布在居民点内部、零散分布、质量低下 的耕地。 18 第五 章 土地用途管制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在 珊瑚镇 土地利用方向定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 珊瑚镇土地利用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规划发展方向,将全镇 划分为 四 个土地用途管制区,并按照严格保护农用地、优化生态环境、 促进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与集约节约利用的原则,制订各用途区域的重点管制规则,以此指导各区域对土地利用的管理与调控。 一、 基本农田保护区 珊瑚镇 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 公顷,现状地类全部为耕地。 共划为 3个保护区, 14 个保护片和 39 个保护块。 广泛分布于全 镇。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等基础设施除外)。 鼓励和引导非农建设用地向区外有序转移,加强保护区内的土地整理,大力改造区内中低产田。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在整理、复垦后逐步调整为基本农田,尽可能形成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分布格局。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建设用地,可保留现状用途,但应严格控制面积不扩大。 4.按照生态经济原理 合理利用基本农田,加强不同作物的立体 19 空间配置,积极保护区内的园地、林地、水域、坑塘水面和其他生态用地,构建耕地、林草、水系、绿带等生态廊道,全面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态功能。 5.在不破坏耕作层和农田基础设施的条件下,允许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的优质园地、林地进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现状城市边缘区的优质农地可从发展都市农业、优化城市区域生态环境角度适当进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6.严禁破坏、污染和抛荒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耕作层的活动。 二、 一般农地区 珊瑚镇 规划一般农业 用地区面积约 公顷,其中 主要为园地和其他农用地。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建设用地区外普遍分布。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一般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林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 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不得破坏、污染和抛荒区内土地;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 20 随意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 采石、挖沙、取土、堆放等活动。 4.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国家与省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三、 城镇建设用地区 珊瑚镇 城镇建设 用地区总面积约 公顷 ,主要分布在 镇区中部。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主要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各类城镇建设,城镇规划和相关产业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原则上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城镇内部功能布局与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相一致。 2.保护和改善区内的自然水体、林地、滩涂、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优化城镇居住生活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水体等。 3.区内建设应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利用各类闲置、空闲土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对区内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加强用途管制和利用强度控制,现状为农用地的在转用之前应按原用途有效利用,土地农转用过程中应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需要。 4.对各乡镇镇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控制,与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和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相结合,为 21 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 村镇建设用地区 珊瑚镇 划定的村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约 公顷。 空间上广泛分布于市域范围内的各 乡村。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户住宅、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镇村布局规划。 2.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应优先利用空闲土地,按占补平衡原则严格控制对耕地的占用。 3.鼓励通过开展土地整理,将零星、无序分布的建设用地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 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将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 4.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建设用地规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用地标准严格管理,合理 布局,促进用地的集约和节约。 22 第 六 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和管制规则 在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基础上,再按建设用地空间管 制的相关要求,将 珊瑚镇 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 限制建设区。 原则上,土地用途管制分区中的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主要进入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 ; 基本农田保护 区、一般农地区主要进入限制建设区;其他用途管制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入相应空间管制区。 一、 允许建设区 珊瑚镇 允许建设区 主要包括乡镇工业集 中区、 镇 政府所在地、农村居民点和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区域。 允许建设区总面积约 公顷。 该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该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建设及独立工矿和独立选址的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允许建设区的空间布局应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边界相互协调,且城市及镇村规划布局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中心城区内部功能布局则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主。 2.积极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镇空间体系控制的景观生态单元。 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山体、水体等,保护和优化河流、道路、林带等形成的生态廊道。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保留的农用地应从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发展都市农业角度构成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严格执行用途管制。 23 3.区内土地原则上不安排基本农田,原有的基本农田相应调入限制建设区域。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用地要求安排建设项目。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抛荒、开发闲置或未批先用,农用地经用地审批取得转用计划指标后应妥善剥离和保护耕作层。 6.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二、 有条件建设区 珊瑚镇 有条件建设区主要围绕允许建 设区的空间范围,考虑到区域未来可能的空间发展方向,以及基 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划定,以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 有条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为 公顷。 该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该区原则上不安排基本农田;原有的基本农田相应调入管制建设区域。 2.区内土地利用维持现状,现有建设用地不得扩张,各类农用地严禁转用或撂荒。 3.当该区内土地通过法定程序,被合法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区时,其用途管制规则参照允许建设区执行。 4.规划用地布局调整后,涉及农转用的农用地应妥善安排耕作 24 层剥离和保护,不再作为规划建 设用地的农用地严禁建设占用。 5.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安排的农转用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挂钩用地管理办法及先拆后建原则执行。 6.除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道路、变电站等确需独立选址建设的重点项目,各类城镇工矿用地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划定的范围。 规划建设用地在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外尽可能提高集中程度。 三 、 限制建设区 珊瑚镇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 辖区内的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水域和自然保留地等用途区域。 总面积 公顷。 该区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 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随意对该区土地进行用途转变;禁止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新增用地。 3.规划中未明确安排用地布局的各类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经规划批准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项目选址和用地的专家论证。 25 第七 章 土地整 治 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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