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八条 城市用地发展选择 北选伍家坝、烂田坝、幸福坝、叶家坝、侯家坝;东选苟渡坝、火车站两侧坝地浅丘地,南选渠江东西两岸浅丘地等为城市建设用地。 上述用地必须经过地质灾害评估,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 北面:由西至东石河、瓮中、黄山、跃进、绿市、丁兴、福善等村; 南面:由西至东五龙、灯台、永寺、枫村等村; 西面:由北至南石河、曙光、铜鼓、珠山、新联、金桥、胜利、花园、五龙等村; 东面:由北至南福善、河清、群团、群乐、石咀、民胜、双龙、枫村等村。 城市规划区面积 198 平方 公里。 第三十条 城市空间总体结构 总体格局 中心绿岛、众星拱“翠”空间总体格局。 中心绿岛 —— 八蒙山风景区。 众星 —— 旧城(西城)、东城(草街坝)、城北、火车站、苟渡坝、临巴镇。 布局结构 采用多心组团式布局结构。 第三十一条 城市功能分区 旧城(西城)组团 贸易、金融、旅游、居住、历史文化保护。 近期:用地 平方公里; 远期:用地 5 平方公里。 东城(草街坝)组团 城市新中心区,行政、经济机构及信息、体育、居住等发展区。 近期:用地 2 平方公里; 远期:用地 5 平方公里。 火车站组团 城市东门户、物流中心及仓储、工业集中发展区。 近期:用地 5 平方公里; 远期:用地 8 平方公里。 城北组团 城市附中心区,北门户、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金融、贸易、居住综合发展区。 近期:用地 平方公里; 远期:用地 平方公里。 苟渡坝组团 设施配套的居住组团。 远期: 2 平方公里。 临巴组团 电力工业区。 近期:用地 平方公里; 远期:用地 3 平方公里。 第三十二条 工业用地布局 火车站工业区:集中布局工业用地。 I、 II 类工业用地位北面, III 类工业区位南面 (包括燃汽轮机电厂)。 6 渠南工业区:适当发展工业用地(原县党校以南)。 华蓥山电厂:向南面 、 东面扩展。 现有污染工业调整:县火电厂限期搬迁或拆除,现火车站污水向上游排放的工业 、 旧城区有污染的工业等,按规划迁入工业用地区。 第三十三条 仓储用地布局 集中布置在火车货站地区。 危险品仓库在城市规划区外选点。 第三十四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原则 方便生活、有利生产。 儿童及中小学教育设施按千人指标、用地规模、服务半径,在各组团内合理安排,统筹布置。 近期:居住用地 528 公顷,人均用地 24 平方米。 远期:居住用地 832 公顷,人均用地 26 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公共设施用地 布局 采用市 —— 组团 —— 居住区梯级配套布置,形成合理、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行政办公用地:市级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布置于东城(草街坝),其它组团布置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科研教育用地:大中专及科研用地集中布置于城北组团东部地区。 文化设施用地:市级文化设施布置于城北组团。 体育设施用地:市体育场位于东城(草街坝);各组团布置组团级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市级医疗中心仍在旧城,各组团布置区级医疗设施。 商贸、金融、 信息用地:商贸、金融以旧城(西城)、城北、东城(草街坝)为主布置;信息中心位于东城(草街坝)。 市场用地:按每万人 1 公顷用地指标,在各组团布置。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 256 公顷,人均用地 8 平方米。 第三十六条 城市空间控制 显山亮水:各组团中心区适当布置部分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周边建筑限六层以下。 开敞空间:各组团临江、临山面为开敞面(半边街式建筑)。 低层建筑区:东城(草街坝)、城北、苟渡三组团各规划一片三层以下低层建筑区。 第六章 城市远景轮廓规划 第三十七条 城市远景轮廓规模 2050 年城 市人口规模 50 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 5000 公顷左右。 第三十八条 城市远景空间布局 城市总体空间结构无大变化,除东城(草街坝)外,各组团分别扩延。 城北组团:向西面幸福坝、叶家坝、侯家坝扩延,面积 10 平方公里以上。 火车站组团:向南面坝地、浅丘地扩延。 旧城(西城):向渠南以下坝地、浅丘地扩延。 苟渡组团:适度扩延。 临巴组团:向南、向东扩延。 第三十九条 城市远景风貌 城西以马鞍山、珠山园林风景及自然风光;城北以流江河自然风光,佛耳崖、散云台风景;城东以锅顶山、尖山坡风景;城中心部位以八蒙山、文峰夕照风景名胜及渠江自然风光等诸要素构成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风貌。 第七章 城市环境规划 第四十条 城市景观环境规划 自然景观为主、人文景观为辅,突出江、河、山、林自然景观,城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融合,城市景观定位为自然生态型山水城市。 城市景观轴 自然景观轴:渠江、流江河。 人文景观轴:东城(草街坝)主街道、城北主街道、火车东站站前大 7 道及工业大道、苟渡坝主街道。 自然景观点 八蒙山:山顶建桓侯庙。 文峰山:山顶恢复挹翠阁。 佛耳崖:山顶建观景台。 马鞍山:山顶建观景亭。 尖山子:山顶建望江亭。 城市重要景观节点 东城(草街坝)中心:建城市标志性雕塑及草坪。 城北:滨江建望江楼,为城市标志性景观建筑。 火车站广场:建城市景观建筑。 城市特征地区 东城(草街坝)中心 旧城(西城)中心 城北中心及火车北站广场 火车东站站前广场。 城市标志 城北进出口附近建城市标志。 第四十一条 城市绿地环境规划 福利型公共绿地 城市公园:文峰公园、马鞍山生态园、城北公园、锅顶山公园等。 开放型公共绿地:东城(草街坝)中心绿地、各组团开放型绿地。 滨河绿地: 渠江、流江河滨河绿地。 街头绿地:各街区配置街头绿地。 路口桥头绿地:主次干道交叉口配置路口绿地,各桥头配置桥头绿地 经营型旅游绿地 根据旅游发展需要,除八蒙山风景区外,规划佛耳崖、散云台及流江河、珠山等经营型旅游绿地。 生态环境绿地 规划区内自然林、果园、防护林等为城市生态绿地。 庭院绿地 按国家规定绿地指标及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30%),布置庭院绿地。 第四十二条 历史文化环境保护规划 保护范围 文庙、石子岗:南起一小围墙,北至北大街南段(包括师范、渠江镇中学、县医院住院部、中医院 宿舍、防疫站),南北长 580 米,东西宽 120~200 米,面积 公顷。 珠宝山:包括环办、印刷厂及临街建筑,面积 公顷。 北大街 —— 川东民居:街长 520 米,宽 100 米,与北大街连成一片的川东民居区南北长 500 米,平均宽 230 米,面积 12 公顷。 古城墙:南门至北门,长 720 米。 文峰山夕照:保护范围同文峰公园,面积 平方公里。 保护措施 保护:必须采取可靠措施保护现存古迹、古建筑、文物等,修复、修葺。 清除违章建筑,整治环境。 恢复:恢复石子岗亭、读书台、望江楼、水门、奎阁、草亭、桓候 庙、挹翠阁等古迹名胜。 整治: 拆除水门至南门城垣外遮挡古城墙建筑,拆除地段建滨河游园。 整治、美化水门至风洞子东崖地段。 师范操场、渠江镇中学、中医院宿舍,县医院住院部房屋及宿舍、防疫站、卫校等占用原城市绿地,这些单位迁出后,恢复绿化用地。 保护北大街 —— 川东民居风貌,不得建三层以上楼房,按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改造。 第四十三条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城市环境质量分区 大气环境质量 I 级环境质量区:八蒙山风景区、文峰公园、马鞍山生态园、城北公园、锅顶山公园、渠江及流江河江河段。 II 级环境质量区:旧 城(西城)区、东城(草街坝)区、城北区、苟渡 8 坝区、火车站商贸居住区、临巴居住区。 III 级环境质量区:临巴电厂、火车站南部工业区、渠南工业区。 水环境质量 渠江及流江河水质达国家地表水 III 类水域标准,水厂水源保护区达国家地表水 II 类水域标准。 噪声环境质量 噪 声 环 境 质 量 分 区 表 分 区 名 称 昼 间 夜 间 公园及旅游区 ≤ 50dB ≤ 40dB 居住、文教、卫生、办公区 ≤ 55dB ≤ 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 ≤ 60dB ≤ 50dB 工业区 ≤ 65dB ≤ 55dB 交通干线 ≤ 70dB ≤ 55dB 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用地集中布置于下风下游,并设置生态隔离带;东城(草街坝)县火电厂限期迁出或拆除;火车站区污水向上游排放及旧城(西城)有污染工业,按规划迁入工业区;沿过境快速通道内侧布置隔离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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