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温室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 最终 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 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 或 因不可抗力 不能 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 其他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授予合同 27 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根据评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有权选择中标人或否决全部投标 13 的权利,而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 28 招标人在授标时变更时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权对所述货物在适当幅度内变更其数量。 29 中标通知 在定标后十五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30 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 采购 合同。 八 、 履约保证金 31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 在签订合同前 向招标人 提 交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10%。 未 向招标人 提 交 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资格。 14 第 三 章 合同 文件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a. “合同 ”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 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附件、附表和组成合同部分的 所有文件。 b. “合同价格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 ,在乙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c. “货物 ”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 ,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机械、仪器、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d.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施工、安装、检验、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e. “ 甲方 ” 系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南京国资现代农业 投资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f. “乙方 ”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g. “现场 ”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的地点。 h. “验 收 ”系指甲方依据技术规定接受所供货物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 技术规格和标准。 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相应的标准 ,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包括系统的合同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施工以及竣工后的维保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履行 期内不得变动,除非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甲方提出降低或提高产品档次发生的变动。 4. 完工周期 : 90个工作日,起始时间 待签订合同时确定。 5. 结算方式 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本合同的付款采用: 另行协商。 15 6. 支付办法 合同签订后 3日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10%;完成工程量 60%后付合同总价的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日内 ,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工程审计结束后 3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足合同结算总价的 95%;合同结算总价的 5%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 10天内付清。 7. 技术资料 乙方应准备与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后柒天内寄送到甲方,例如: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和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有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天内免费另寄。 8. 价格 乙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投标报价一致。 9.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等方面是本公司最先进的,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 因设计、 工艺或施工及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 乙方保证 在 2年 内提供免费服务 、维修等服务。 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 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并相应延长此保修期。 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未能进行修理或更换完毕,每延迟一天,须支付合同金额 2%的违约金。 10. 检验 乙方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货物及施工 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货到现场后,货物及安装均由乙方负责,有关事宜甲方予以协助。 产品直接 运到现场,由监理单位会同甲方、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验,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代表签章。 11. 索赔 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甲方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和检验、施工与验收期限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造成 甲方拒收货物 , 被拒收货物的金额 从 合同 总价中扣除 ,乙方负担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本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16 根据货物的低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 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更换缺陷的设备材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费用。 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招标的材料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所要求的技术条件施工完毕,并由运行实践证明招标书上对货物的一系列技术条件均能全部达到要求,否则可视为乙方违约,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 1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10天内或甲方同意更长一些时间内,未能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金额的 10%的 违约 金 ,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该违约金金额,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 延期完工与核定损失额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完工(本合同 13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乙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甲方将同意延长完工期。 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货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但是核定损失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 1天,按合同总价的 %计违约金。 如果乙方在甲方 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 合同, 而乙方仍 应承担上述迟交 核定损失额。 13.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的。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 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一旦不可 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6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违约终止合同 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7 a.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延期的期限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b.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规定义务,乙方收到甲方发出违约通知后 5天内仍未纠正其过失。 一旦甲 方根据 ,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 乙方应承担甲方采购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 对于合同中未终止 的部分 ,乙方应继续履行。 16. 变更指示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半个月内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a. 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b.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c. 交货地点; d. 乙方须提供的服务。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乙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 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 , 同时应相应地修改合同。 乙方必须接变更指示后 3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17. 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 ,均须由买、卖双方及招标中心签署书面合同修改书。 18. 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 19.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解释。 20.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 本合同任何 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信函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相应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地址。 22.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18 除了乙方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规定、规格、计划、图纸、 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 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 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3.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肆 份, 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2020 年 月 日 日期: 2020 年 月 日 19 第 四 章、功能和技术要求 一、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 总体说明 本智能温室位于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 共 3 座,其中 A、 B 两座 温室面积 各 3456 平方米, 肩 高 米; C 温室 一座为 3456 平方米, 肩 高为 6 米;总面积 10368 平方米。 功能定位: A 为蔬菜花卉生产温室, B 为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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