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河北省)内容摘要:

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应按照不低于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 2020) 进行填报,在 土建 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列明;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否则将废标处理。 措施项目清单中出现不折旧、不摊销、不收取管理费等报价时,评标委员会将认定其投标总价低于成本价。 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见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数额。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有效期见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 20 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本须知第 16 条关于投标 保证金 的退 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收取和管理的通知》(冀建市〔 2020〕 411 号)要求,投标保证金实 施托管制度。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 时间、 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 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或汇票,应汇入 下列 账户 :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不计利息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于 中标 人按本须知 第 35 条规定签订合同 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 21 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 内容 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有效的投标 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 除投标文件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外, 开标时 须 携带一份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书原件及身 份证原件。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 投标人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在密封袋上应: 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 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款、第 款和第 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地点 、时间前 ,提交投标文件。 逾期 未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必须递交投标企业 IC 卡或投标 软 件专用锁及投入到本工程的 项目经理 的建造师卡( 三者 在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 )。 投标企业及 项目经理 不能同时实现刷卡签到的 ,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交的地点及截 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 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0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 明“补充、修改”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版在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时,无法正常导入 进行评标工作 的 , 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五 )开 标 招标人按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 的代表 应按时参加。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宣读开标纪律并简要说明项目情况 ; 由招标人检查投标人代表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并签字确认 ;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展示投标文件盖章情况后, 宣读投标 人名称、 投标价 格、承诺和投标文件 的其它主要内容; 投标人对宣读内容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 转入评标阶段。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 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开标时,投标 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本须知第 ll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 、要求 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 未随投 24 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的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 机构 主要人员 (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与资格预审时不一 致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 )评 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开标结束 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 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 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名,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名 ,共 名 组成。 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的监督下组建,招标人代表应满足我省评标专家的相应资格(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 并 携带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评标 工作 )。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 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5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 河北省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 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应向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反映。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 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 26 其投标。 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 详见 评标办法 章节。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 项目必须依照推荐的次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 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 个工作日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 经 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七 )合同的授予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条 所确定的中标人。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公示 中标结果 5 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 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未中标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书面 提出核查申请。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7 招标人将于中标人确定后 15 日内,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提交招 投 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合同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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