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应把全县 6 个集中供水区取水点上游1000m 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 排放污水时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88)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④ 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 10m范围内不得 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包头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 10m 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 2) 地下水源的卫生防护 ① 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 ② 在单井或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 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③ 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④ 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地带,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参照地表水①和②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 30m 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涌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17 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目标 根据新邵县的具体情况,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2020 年在县城 中心及产污量较大的乡镇建设中型污水处理厂,处理深度为二级,污水处理率达到 50%。 2020 年各乡镇污水经收集后集中处理,处理深度为二级,处理率达 70%。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量按用水量的 80%考虑,预测 2020 年约为 24 万吨, 2020 年约 万吨。 规划在人口较密集的地区集中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天然水体中。 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县城范围内的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污口设在资江下游。 龙溪铺污水处理厂:处理龙溪铺镇、迎光乡、巨口铺镇,新田铺镇的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污口设在资 江下游。 坪上污水处理厂:处理坪上镇,寸石镇,潭溪镇的生活和工业污水,排污口设在资江下游。 陈家坊污水处理厂:处理雀塘镇、陈家坊镇、太芝庙乡、潭府乡的工业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就近排入河流。 污水处理防护 污水处理厂必须设在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并要求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城镇、工厂生活区应用 300m 以上距离并设防护带。 若设有几个污水厂,将使污水厂位置选择复杂化,可采取以下措施弥补:如控制设在上游污水厂的排放,优化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布置,将处理后的水引至灌溉田或生物塘;延 长排污管道,将污水引至下游再排放。 排水泵站防护 排水泵站宜单独设置,与居住房屋、公共建筑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止泵站臭味和机器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泵站周围应尽可能设置宽度不小于 10m 的绿化隔离带。 出水口防护 出水口是使废水、污水或雨水排入水体并与水体很好混合的工程设施。 出水口的位置和形成,应根据出水水质、水体的水位及变化情况、水流方向、下游用 18 水情况、水岸变迁(冲淤)情况和夏季主导风向等因素确定。 可将出水口一般设在岸边,当排水需同受纳水体充分混合时,可将出水口伸入水体中,伸入 河心的出水口应设标志。 污水管的出水口一般都应淹没在水体中,管顶高程在正常水位以下,以使污水和河水混和得好,而避免污水沿河滩泻流,造成污染。 雨水管出水口可采用非淹没式,管底标高在水体最高水位以上,一般在常水位以上,以免水体水倒灌。 否则应设防潮闸门或排涝泵站。 出水口与水体岸边接边处,一般做成护城或挡土墙,以保护河岸及固定出水管渠与出水口。 供电工程系统规划 电网规划原则及思路 逐步建成完善的 220 千伏和 110 千伏网架,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调度灵活的运行要求,简化电压等级,逐步改变电线路 老化和跨区间长距离的运输状况,逐步形成以 220 千伏变电站为枢纽的 110 千伏区域网络,并积极开发水力发电。 电压等级 规划期内全县范围内电压等级分为 220 千伏输电网、 110 千伏输电网、 35 千伏输电网、 10 千伏中压配电网、 220/380 伏低压电网。 站网规划 采用大电网与地方小电网相结合的原则,建好 220KV、 110KV、 35KV 的电网,完善 10KV 配电网。 至 2020 年,建成在巨口铺镇境内的 220 千伏变电站 1 座,输出功率为 3 万 KW 的晒谷滩水电站和 2 万 KW 的筱溪 水电站共 2 座;建成 110KV 变电站 4 座,变电站分别位于酿溪镇、坪上镇。 规划期内仍采用变电所供电和水电站供电相结合。 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对县城电信局进行扩容和技术改造升级,其它镇区设电信分局,乡和较大的中心村设电信代办所。 按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湖南省地方标准及新邵县的实际情况,全县 2020年电话普及率为 60%。 建立邮政实物传递,邮政综合业务和邮政金融业务三大网络,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燃气规划 19 燃气供应采用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全县近期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远期县城及重点镇发展管道燃气,城镇燃气管网布置必须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 93)》。 20 第九章 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建立县、中心镇、一般建制镇、集镇四级文化网。 ( 1)县级文化中心规划在新邵县城新建和改扩建县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文化艺术中心,使其发展成为全县的文化中心。 ( 2)中心镇级文化中心 在 坪上、龙溪铺、陈家坊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等设施,其中文化馆和图书馆均达到文化部关于评估文化设施的定级标准的一级以上,形成周围乡镇的文化中心。 ( 3)一般建制镇文化中心 一般建制镇如巨口铺、新田铺、小塘、严塘、寸石、潭溪、雀塘应设立文化站、电影院、图书馆,文化站依各镇经济实力应达到二级或一级以上标准。 ( 4)集镇级文化中心 集镇设文化室,成为居民娱乐、休息的活动场所。 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在县城建设全县的体育中心。 规划在各中心镇各设一处综合性运动 场,每处占地面积应不低于 20200 平方米;规划建设在上述地区的生活区每 - 万人设 1- 2 处篮排球场或网球场;每 4- 5 万人设 1 处游泳池,每处用地面积 2020~ 3000 平方米。 其它建制镇到 2020 年前均应有一处篮球或排球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力争多安排一些其它体育活动场地。 科技、教育事业规划 规划发展目标 规划到 2020 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初中学生辍学率低于 1%,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 90%以上。 经济发达的乡镇 36 周岁的儿童入园率达到 100%,山地、丘陵地区达到 80%以上。 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 98%以上。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 80%, 21 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包括中专技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 6:4。 全社会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 9 年以上。 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构比率达到 :1。 全县乡镇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率达 65%,技术工人占职工总数比例达 60%左右。 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达到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中等发达国家)目前的教育发展水平。 争取在 2020 年以前建设一所综合性大学。 小学规划布局 结合乡镇合并规划和城镇发展的需求 ,逐步调整小学布局,首先应根据城镇人口增长的情况,在县城和各建制镇增设小学;根据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情况,撤并农村小学,使小学布局趋于合理,具有一定规模和教学水平,满足初级教育发展的需要。 县城、中心镇及其他各建制镇每所小学规模按 16— 24 班考虑设置,每 10000— 12020 人设一所小学;各建制镇的农村地区每 5000— 7000 人设一处小学,每所小学按 6— 12 班考虑; 各农村小学应在中心村设置,现各非中心村的小学,生员不足、设施简陋的应尽快撤并,向中心村集中。 中学规划布局 中学包括 初中和高中,宜分别设置。 高中包括职业中学。 中学一般在建制镇以上地区设置,其中初中每处规模在 30 班以上,人口稀少地区可以按 24 班考虑,高中每处一般以 36 班为宜,人口稀少的建制镇可以 30 或 24 班考虑。 医疗卫生事业规划 规划目标 规划到 2020 年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达到 2163 张,平均 张 /千人,卫生技术人员 3708 人,平均 人 /千人;全县的平均期望寿命男性达到 72 岁,女性达到 74 岁。 到 2020 年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达到 2900 张,平均 张/千人,卫生技术人员 4872 人,平均 人 /千人。 医疗机构建设规划 继续加强县城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标准,在满足城镇人口增长需求的同时,满足县城对中心区医院服务水平的要求。 调整乡镇卫生院的布局,根据卫生院的 22 利用率、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条件、人口密度、病人流向等因素,划分类别,通过“撤、并、建”等措施,达到合理布局的要求。 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较高标准的综合性医院;在中心镇和人口较多的建制镇设置中心卫生院,在各建制镇和乡驻地设置卫生院。 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可率先建设小康卫生村,较差的要做好卫生扶贫工作, 健全村级设备和人力配置;对私人及社会力量办医实行总量控制,在城区每个居委会辖区社会医疗机构或私人诊所控制在 3 个以内,尽是避免重复设置医疗机构。 在目前基础上重点加强现有医院的改建和扩建,加强各专业医院的建设,到2020 年综合性医院 5 所,专业医院 3~ 4 所。 保险、社会福利及民政事业规划 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 100%。 县城设福利院、火葬场、殡仪馆,其余镇、中心村应设敬老院,推进遗体火化制,城镇死亡人口火化率应达 100%。 全面推进人寿、财产等保险事业,新邵县城设保 险分公司总站,中心建制镇设保险分公司,一般建制镇设保险站。 23 第十章 旅游规划 旅游业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把培育和发展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之一,并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 以重点景区为龙头,全面开发县域内具有风景旅游价值的景区和景点,形成独具特色的旅游体系。 突出发展旅游业,把新邵建成邵阳的节假日休闲消费市场。 积极发展农业风貌旅游。 坚持“保护为主、保护和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物古迹,防止旅游公害和环境污染,杜绝破坏性的开发建设,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 旅游规划布局 县域内形成一条县域旅游环线、两条精品旅游线、三大旅游特色区的格局。 以资江为依托,发展一条资江风光旅游带。 积极建设白水洞景区、资江小三峡风景游览带、白云岩风景点、龙山景区、石马江景区,其中重点建设白水洞景区,将之建设成为新邵县的品牌景点。 利用新邵县的 特色农业资源,积极规划,确定雀塘、酿溪镇,潭溪、坪上等镇为农业旅游景点。 旅游活动内容 根据新邵县旅游市场定位分析,针对各个层次旅游者,结合新邵县旅游资源优势,主要适宜发展自然风光旅游、生态游、特色产业游。 24 第十一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为了加强新邵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省、市、县有关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文件。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管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把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结合起来,以历史遗迹与文物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业繁荣养护历史遗迹文物。 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窟寺、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新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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