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内容摘要:

体在同一 分包 中投标。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 的 全部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均无义务或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 招标文件 的 组成 : ( 1)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投标人须知 ( 4)评标 方法前附表 ( 5)评标方法 ( 6)合同条款前附表(代合同专用条款) ( 7)合同通用条款 ( 8)合同格式 ( 9)图纸及相关资料 ( 10)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 11)投标文件格式 ( 1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补遗、澄清、修改。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须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 相关 资料。 12 质疑和 澄清 投标人应 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及所有资料,并认真 仔细阅读 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技术要求及规格等 全部内容,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 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在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 //)上提交需澄清的具体事项及问题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 澄清或答复。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质疑和 澄清问题的回答内容 将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在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 //)上 发布,但不指明 质疑和 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 , 则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内容将 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的时间 ,在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上 发布;投标人 应及时 在网上查寻 并自行下载招标人发出的 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 内容。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 投标 文件的 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 四、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 文件 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 1)投标函 ( 2)开标一览表 (投标声明,如果有) ( 3) 投标货物 分项 报价明细 表 ( 4)现场技术服务报价表 13 ( 5)特殊工具清单及报价表 ( 6)质量保证期内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表 ( 7)质量保证期外的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表 ( 8)所需进口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报价表(如果有) ( 9) 商务 条款响应 /偏离表 ( 10)技术规格响应 /偏离表 ( 11) 投标产品说明书 ( 12) 投标文件附件 资格 和业绩 证明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 投标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4) 投标产品 生产许可证 、必要元件 3C认证、特种设备制造等级证书 ( 5)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 代理商投标时 出具) ( 6)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 用户证明) (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和业绩证明文件为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盖。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构成表、商务技术条款响应 /偏离表以及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然后 装订成册。 唱标 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按 第七章 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文件 附件的编制 投标 文件 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 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 订。 投标 文件 附件包含 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 1)产品 构成或功能 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并 提供产品 印刷 样本; ( 2)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国别和厂名); ( 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 4)详细的交货清单; 14 ( 5)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 6)产品的技术服务 及 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 报价应包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所有内容, 币 种为人民币。 投标人 应 按 开标一览表的 内容 逐项 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应 填写 货物 分项 报价明细 表(统一格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如遇本须知第 ( 7)条, 投标人提出了优化方案而 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 此优化方案为次方案。 除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价。 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或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 、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等 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 1)银行转帐; ( 2)银行电汇; 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必须 从 投标人 基本账户 转出。 未按 和第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 投标。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4条规定签约或不按本须知第 2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 (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条规定 须支 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 入场 交易服务费而未支付 的。 自开标日起 90日 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15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 8 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 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 正本 ” 字样。 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法定代表人 或 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投标 文件 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其中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开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做一份,装入一小信封后单独密封)。 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封 面 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并注明 “ 开标时启封 ” 字样。 如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寄送招标文件的,应按 的密封要求将全部投标文件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招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记,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或派人送达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不受理。 投标产品样品的要求及递交:招标文件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样品,应明确样品的规格及数量,样品提交时间、地点,以及样品的包装、标记及处置方式。 投标 截止时间 以 前 ,投标人 可以 修改或撤 回己递交的 投标 文件 ,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收到书面材料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16 凭证。 投标人修改 或撒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书面材料,须 按本章 、 要求签字、 盖章、 密封 、标记,派人 送达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指定的地点 , 并标明“修改”或“撒回”字样。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 修改或 撤回投标文件。 否则, 修改的投标文件无效;撒回投标文件的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开标及评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标: ( 1) 宣布开标纪律。 (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 到场。 (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 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并作好检查记录。 ( 5) 公布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 6) 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开标顺序或随机当众开标 ,公布《唱标表》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名称、项目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投标总价、交货期及保证金交纳情况 ,如有投标声明应当众唱出,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 7)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 9) 开标会结束。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人数及成员的确定 17 方式,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相关规定,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 包括项目概况及需求,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办法设置等情况。 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 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规定的“综合评价法”或“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载明的评审因素、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根据招标 文件第三章载明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法或最低评标价法,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或评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也可根据招标人授权,由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8 七、评标结果公示及定标 招标人 应 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 3日内 在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网址: //) 公示中标候选人,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选择报价较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选择 技术得分较高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或根据本须知 款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八、 授予合同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 5日内 发出中标通知书,发放方式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或者被查实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处罚的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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