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专用技术规范1103002-0000-c0c1内容摘要:

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 工频抗扰度试验 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 用技术规范 表 1(续)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GB/T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8367 量度继电器直流辅助激励量的中断与交流分量(纹波) GB/T 22386— 2020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 换通用格式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 755— 202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1040— 2020 电网运行准则 DL/T 72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DL/T 5147— 2020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 428— 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率减负荷技术规定 GT/T 14285— 2020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769— 2020 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 DL/T 993— 2020 电力系统失步解列装 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995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688— 1999 电力系统远方跳闸信号传输装置 Q/GDW 161— 20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67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 5 部分:传输规约 第 103 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电安生( 1994) 191 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国调 [ 2020] 222 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及《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 他 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 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和绝缘试验应至少符合国标。 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屏柜与其 他 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触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直接联系。 屏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装置应具有 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 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 /直流变换器供电。 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在装置内部有输出触点以 启 动告警信号,且直流消失和装置故障信号应分开。 直流电源电压在 80% ~ 120% 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在直流电源恢复 ( 包括缓慢的恢复 ) 到 80% Ue时,直流逆变电源应能自动启动。 直流电源波纹系数 ≤ 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 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 ( 如短路、断线、接地等 ) 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装置应具备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的措施。 另外,对每面柜的出口跳闸、闭锁重合闸等输入、输出回路应在柜面上有隔离措施,以便在运行中分别断开。 隔离及试验部件应考虑操作的方便性,隔离压板标签栏位置应安装在隔离件本体或隔离件下部。 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 用技术规范 装置的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动作后 启 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事件记录等。 装置中跳闸出口回路动作信号及启动中央信号的触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应能维持动作。 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 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归功能。 用于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信号的触点不应保持(如果有保持要求,应在招标专用技术规范中体现)。 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 (出口继电器除外) ,装置不应误动作。 跳闸出口回路采用有触点继电器。 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应有足够容量,跳闸出口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 5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 ( t< 5ms) 中的断开容量为 50W。 信号继电器触点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应不小于 2A,在电感负荷的直流电路 ( t< 5ms) 中的断开容 量为 30W。 装置应有足够的跳闸出口触点,满足断路器跳闸、起动故障录波和远动信号等的要求。 对于装置间不经附加判据直接启动跳闸的开入量,应经抗干扰继电器重动后开入;抗干扰继电器的启动功率应大于 5W,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 55% ~ 70% 范围内,额定直流电源电压下动作时间为 10ms~ 35ms,应具有抗 220V工频电压干扰的能力。 卖 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以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改进情况资料。 所提供的装置 应能与变电站内继电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 子站或与监控系统连接, 卖 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通用规约文本。 装置向子站或监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 : 装置的运行定值及控制字;装置的当前运行定值区;装置的动作信号、动作时间;装置的自检状态,自检出错的类型,出错时刻;装置的当前压板状态;装置的当前模拟量。 提供的装置应能保证接入变电 站 其他厂家的子站或监控系统,必要时应提供规约转换装置(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 装置需具备 2 组通信接口(包括以太网或 RS485 通信接口) 和 打印机接口。 装置应具有事件记录、故障录波功能,为分析装置动作行为提供详细、 全面的数据信息。 装置对故障信息记录的要求: 1) 事件记录内容应包括动作原因、动作时间、动作时刻的模拟量和开关量。 2) 故障录波内容应包括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 3) 应能保证发生多重复杂故障或装置频繁启动时不丢失装置动作的记录信息。 4) 应能 存储 6 次以上最 新 动作报告 ,每个动作报告应包含启动前 至启动后 20s 的数据,数据应满足事故分析需要。 5) 应能保证在装置直流电源消失时,不丢失已记录信息。 6) 装置记录的动作报告应分类显示。 a) 供运行、检修人员直接在装置显示屏调阅和打印的功能,便于值 班人员尽快了解情况和事故处理的装置动作信息。 b) 装置可以通过中央监控分析软件调取、管理、分析、打印故障记录数据。 供专业人员分析事故和装置动作行为的记录。 失步快速解列装置应具备通信网络对时和卫星时钟对时功能。 应具备 IRIGB( DC)或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屏柜端子排接线。 装置功能要求 装置应能通过线路三相电压、三相电流,进行失步振荡的判断(接入电压和主接线方式有关,线路电压或母线切换后的电压)。 在系统发生失步振荡事故时,解列装置 在预定的动作范围内应正确动作,当振荡中心不在预定的动作范围内不应误动。 装置在系统发生各种故障、转换性故障、同步振荡等非失步振荡以及线路在零功率附近运行情况下,装置不应误动作。 对于周期大于等于 160ms 的失步振荡,装置应能正确判断失步振荡周期次数并正确动作。 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 用技术规范 系统在非全相运行时,未发生异步振荡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若健全相又发生异步振荡,装置应能动作跳闸。 装置应具有动作区域判别功能,并能方便地确定装置的动作范围,以方便与其他安装 点装置配合。 装置应具有振荡周期次数的整定,以方便与其他安装点装置配合。 当保护范围内发生异步振荡时,装置应能在第一个异步周期 180176。 前发出跳闸信号。 当失步振荡中心在装置安装处附近正方向时,装置应能可靠动作。 装置的失步解列功能、出口跳闸回路具有硬压板投退控制功能。 装置开关量输入定义采用正逻辑,即接点闭合为“ 1”,接点断开为“ 0”。 开关量输入“ 1”和“ 0”的定义应统一规范为: 1) “ 1”肯定所表述 的功能。 2) “ 0”否定所表述的功能。 装置功能控制字“ 1”和“ 0”的定义应统一规范为: 1) “ 1”肯定所表述的功能; 2) “ 0”否定所表述的功能;或根据需要另行定义。 3) 不应改变定值清单和装置显示屏显示的“功能表述”。 装置的定值 应采用一次值。 装置 中需要用户整定的 定值应 尽量 简化,宜多设置自动的辅助定值和内部固定定值 ; 需要运行人员进行功能投 /退 ,可以在装置中设置相应的压板。 装置打印的 定值清单 应与装置显示屏 显示 的实际内容一致。 实际 执行的定值应与显示屏显示、 装置打印的内容一致。 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应能显示母线电压测量值 ,相关的数值显示为 一 次值。 TA、 TV断线、直流电源消失、装置故障等应有防止装置误动作的措施,并发出报警信号,以便运行人员及时检查,排除故障。 在失去直流电源的情况下,信号不能丢失。 装置在异常消失后自动恢复,解除闭锁。 如有特殊要求,在专用技术规范部分中体现。 装置的实时时钟及主要动作信号在失去直流电源的情况下不能丢失,在电源恢复正常后能重新正 确显示并输出。 在正常情况下,装置不应出现程序 无反映 情况,当装置因受干扰进入死循环或死机后,应由硬件检查,并发出装置复归信号,让装置重新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无论是开关量输入还是输出,与外部的信号交换都须经光电隔离、继电器转接、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措施,不得有直接电的联系。 装置出口动作回路应使用硬件和软件的多重判据以提高安全性。 装置的采样频率应不小于每周 24 点。 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屏体要求详见《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 、屏制造规范》。 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 1000V,应采用防潮隔热和防火的交联聚乙烯绝 缘 铜绞线, 直流回路 最小等效 截面不小于 ,但对于 TA 和 TV的 等效 截面应不小于。 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 卖方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 卖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 责。 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 按照相对编号法 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 所有端子采用额定值为 1000V、 10A的 压接型端子。 电流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 4mm2的电缆芯线。 TA 和 TV 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对所有装置的跳闸出口回路应提供各回路分别操作的试验部件或连接片,以便于必要时解除其出口回路。 一个端子只 允 许接入一根导线。 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 缘 ,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 并加入可进行标注的隔离件, 至少留有 10%的备用端子,且可 在 必要时 再增 加。 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 用技术规范 接。 断路器的跳闸或合闸回路端子、直流电 源 的正负极不应布置 在 相邻的端子上,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 屏上跳闸回路应采用能接 4mm2截面电缆芯的 端子,并且跳闸回路的公共端子应采用多个端子的连接方式,以保证一个端子只 允 许接入一根电缆芯。 屏上电 源 回路应采用能接 4mm2截面电缆芯的端子,并且要求正、负级之间应有端子隔开。 端子应采用阻燃型, V0级端子。 屏面上信号灯和复归按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 运 行监视 、 操作和维护。 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 应在屏面上 有便于识别铭牌或标签框 , 且在屏体内按制造厂家的配线标示原则进行标示,所有标示应牢固、不脱落、不褪色。 柜上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安装和背后接线。 对于必须按制 造 厂的规定才能 进 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有特殊的符号标出。 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专用技术规范中规定。 3 试验 工厂试验 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 IEC 及国标、行标的有关规范,并提供每一种型式产品的动模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 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 当需做动态模拟试验或数字仿真试验时,模拟系统的接线和参数由卖方与买方 在试验前协商确定,按实际系统参数进行试验。 现场试验 现场实际设备接入后,应按照 DL/T 995 在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作现场试验,卖方应配合完成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 , 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技术文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提供买方所要求的性能信息,并对其可靠性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和数据)将成为合同一部分。 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卖方应随投 标书一起提供一般性技术文件,并且应是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最新版本: 1)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2) 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动模试验报告。 3) 产品的鉴定证书和(或)生产许可证。 4) 产品的用户运行证明。 签约后提供设计用的技术文件 卖方应在签约后 2 周内向买方提供设计用的技术文件: 1)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2) 产品及屏原理框图及说明,模件或继电器的原理接线图及其工作原理说明。 3) 组屏的正面布置图、屏内设备布置图、端子排图及图例说明。 4) 屏所用的辅助继电器和选择开关采用的标准。 5) 屏的 安装尺寸图,包括屏的尺寸和重量、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 失步快速解列装置通 用技术规范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 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设计方在收到图纸后 2 周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 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设计方对卖方图纸的其他确认权限,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设计确认后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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