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畜牧局种猪邀请招标采购文件内容摘要:

审查,资格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 评审 小组资格审查结 束后,应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 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 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 2)投标企业 代表根据其参选文件进行陈述。 ( 3)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企业 代表的陈述 进行询问和谈判,对参选文件和询问情况进行评审,视其评审情况,评审 小组可 调整谈判轮次。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评审 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投标人填写 现场 报价表并作为参选人的最终报价, 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评审 小组, 以作为评审 小组评定预中选供应商的依 据。 采购人将做谈判记录 在评标期间,评标小组可要求参选人对其参选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谈判结束后,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 评审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参选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参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 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 符合性审查是由评审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参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该《投标 报价 文件》无效: 1)在参选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 报价文件》; 11 2)《投标 报价文件》内容不足; 3)《投标 报价文件》数量不足;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参选人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的总价与各项货物 报价之和有出入的,以各项货物单价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以大写金额为准。 如果参选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参选将被拒绝。 对于参选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参选人的相对排序。 评审小组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应该是与招标 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参选。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拒绝。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视为非 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参选被拒绝 : 1) 超出经营范围参选的; 2) 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证明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报价文件,或参选报价文件的内容与采购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4) 投标 报价不符合要求的; 5)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6) 投标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投标 报价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交货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 8)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 保证金的; 9) 投标 报价文件之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对于不属于“ 不合格”或“拒绝参选”列示的其他情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作为不合格或拒绝参选的理由。 ,评审小组有权决定采购文件中“可能导致不合格”或“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不合格”或“参选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参选人。 12 ,评审小组认定其有恶性竞争的嫌疑,会要求其作出解释,其解释被评委会接收,可确定其报价合理;如不被评委会接受,评委会将作不合格处理。 评审标准 参加本次采购的参选人 必须在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 行进行本次邀请招标 活动,低于三家,将终止。 参选人派代表一至三名参加开标。 开标时查验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时当场开封。 采购人在开标 仪式上,将公布参选人的名称。 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 失败: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2)参加开标 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3)招标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招标 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或者无法成交 的情形。 依据及原则 采购人根据谈招标产品 特点组建专门的 评审 小组, 评审 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谈判商。 ( 1)本次 邀请招标 采用 最低评标价 法评分, 即 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方对采购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投标 项目在符合采购方的质量技术方案、相关案例、公司资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 2)对同一 采购 项目,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 的现场报价 相同的,则进行再次竞价,取投标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成交商;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投标商均放弃再次竞价的机会, 则由评审 小组根据 投标 商的资信、售后服务方案以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商。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 采购 结果对所有 投标 商当众宣布,对未中选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参选文件。 ,擅自提前离开开标 会场,其 投标将被拒绝,投标 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 评审结束后,采购机构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评审结果,公告期为 7个工作 日。 若参选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参选人可以用书面形式向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若 公告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评审结果。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中选结果或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在中选单位确定之后,采购人将在采购结果预 公告期完后 3 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确 定成交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 》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选单位应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 文件、中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过程的有关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中选单位拒签合同时,除按第“ ” 条规定处理外,采购人可从本次采购 中,新选定同一采购项目 报价 次之的供应商为中选单位。 中选人如果 因自身原因 放弃中选,必须向采购方缴纳其中选报价与第二中选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采购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参选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但不得违反《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供应商应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 质量,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并向业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供应商应提出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所执行的验收标准 14 、资金支付事宜,不得在办理 验收、资金支付时 设置障碍,谋取不正当利益。 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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