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工page内容摘要:

件内容 资信证明文件内容:见本章 条款。 技术商务文件内容 : 参谈供应商需对照竞谈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所列的内容。 竞谈文件第五章谈判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2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提供完整货物或技术指标的; 产品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 售后服务承诺:竞谈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参谈供应商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文件中所有售后服务承诺。 参谈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供应商最终商务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价 (最高限价), 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商务报价内容,如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将视为投标无效。 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参谈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参谈文件。 参谈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要求,参谈供应商在参加竞谈采购时应是符合。 参谈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履行合同的 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要求,即: 成交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能力; ; 参谈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谈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参谈文件从评定之日起,有效期为 60 天;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3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参谈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的要求准备参谈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技术商务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 若 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参谈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参谈文件上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在参谈文件中。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谈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递交概不接受。 四 竞谈保证金 竞谈保证金为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竞谈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参谈供应商的不 良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参谈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文件规定不予退还其竞谈保证金。 竞谈保证金的交入 在竞谈文件规定的时间里将所需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方式交入我公司帐户。 转帐、电汇方式交纳竞谈保证金直接交入指定银行账号,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时间为准;汇票方式交纳竞谈保证金以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处为准。 参谈供应商的竞谈保证金,将本文件的规定原额退还。 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需出具保证金收据,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和帐号,采购代理机构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 供应商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如果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如果成交人未能做到按本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违反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4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 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 供应商 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 供应商 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 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人按本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 : 合同期满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 五 参谈文件的递交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单独密封。 参谈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均应按以下要求制作: 清楚标明递交至“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指明的地址。 注明“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参谈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文件名称(既资信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在___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填入“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评定日期和时间。 如果外包装未按本文件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送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 “参谈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参谈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参谈供应 商须知前列表”中指明的地址。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5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参谈供应商在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专人将参谈文件送至竞谈邀请函中规定的、竞谈评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当场签字明确收到参谈文件的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竞谈文件适当延长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参谈供应商受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 参谈供应商在递交参谈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参谈文件,但参谈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参谈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 从递交参谈文件截止期至参谈供应商在竞谈文件中确定的竞谈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参谈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参谈文件,否则其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 竞争性谈判 23.竞争性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竞谈会,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 供 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提出异议。 谈判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参谈文件的通知,是否提交了竞谈保证金,宣读谈判会日程安排等。 公布谈判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如供应商代表认为上述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当场书面提出。 供应商代表应对参谈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参谈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谈判会上,应当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参谈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 员当众拆封。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会议记录。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6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 ,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 谈判小组对参谈文件进行审查、评议和比较,对采购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谈判。 参谈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 七 竞谈无效情形。 供应商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 供应商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供应商 没有按规定时间递交参谈文件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参谈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 或高于 其他 有效合理 报价,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最终商务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存在“▲”条款的负偏离的; 资信证明文件出现投标报价的; 供应商 已 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参谈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的负偏离的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项数 ; 成交 的 ;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7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八 法律责任 25. 供应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 以政府采购项目 成交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不予退还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 供应商 的。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与其他 供应商 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不按照竞谈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参谈文件订立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 有 至 项情形之一的 ,成交无效。 九 质疑 竞谈 程序的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 竞谈 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竞谈 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协议过程的合法、公正、公平妥当。 若供应商认为其 参谈 未获公平评审或 参谈 文件、采购过程和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8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2625 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 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他们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 供应商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财政部第 20 号令 )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按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 1 号)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所有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以具有法律效力 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出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对在质疑有效期内的未质疑事项进行质疑,或限期修改投诉书重新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投诉人应按要求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 效投诉事项。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食堂劳务外包竞谈文件 19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782139203 传真: 057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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