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回收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天编制《统计与出纳实收款日对帐单》并经出纳员签字后交售楼部;次月 15日内编制《统计与会计实收房款调节表》并经双方确认。 ( 5)负责定期编制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每周一上午 10: 00 前提交上周资金回笼情况周报表;每半月期后 2 天内编制《半月报表》、《非按揭欠款清单》、《按揭银行未放款清单》、《无计划交款时间未收款清单》; ( 6)未及时交房款的业主,每周打印一次清单交销售部经理,由各销售人员负责跟踪、催办; ( 7)负责协助售楼部催收各种应收款项,在欠收到时限时,按有 关规定办理挞定、退房手续; ( 8)负责在“五一”“十一”长假前五天将假期内的应收款清单交售楼部; 签约律师: ( 1)负责对统计员提供的已交齐首期款及各种税费的业主建立签约台帐,及时登记签约、收集资料及催促业主记录; ( 2)负责用各种方式,催促业主在签订认购书并符合签约条件后的七日内(或十天同内)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收齐鉴证资料; ( 3)负责向业主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 ( 4)负责在业主签订认购书并符合签约条件七至十五日内仍未签买卖合同或未收齐备案资料的业主提供挞定或退房的依据; ( 5)负责当天 将已签买卖合同并已收齐备案资料的业主资料转产权组备案人员,并作好签收; 鉴证人员 内勤: ( 1)负责与资料员进行合同交接,做好交楼记录与档案管理; ( 2)负责鉴证合同报送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鉴证表的填写、鉴证所需资料的清理与审核、鉴证合同内容填写的审核工作; 4 ( 3)负责制作一式两份合同报送“明细表”与需鉴证合同、鉴证表一同到行政人事部加盖各项目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 ( 4)负责对已鉴证回来的合同粘贴印花税票并登记; ( 5)负责与各项目按揭人员交接按揭付款方式的合同,一次付款方式的合同交销售部,另一份整理归档 ,登记电子台帐; ( 6)负责各项目合同的复印(针对要提取公积金或留档的客户),加盖公章,与资料员做好交接; 外勤: ( 7)负责各种备案相关于费用的申请; ( 8)负责买卖合同印花税票的购买及领取; ( 9)负责每天将已具备鉴证条件的买卖合同及资料送房管局; ( 10)负责与房管局相关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对已送房管局的鉴证合同进行跟踪和推进; ( 11) 缴交印花税及相关费用,凭交费发票和单据领取已备案合同; 按揭人员: 作为房款回笼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按揭房款从业主签订认购书至银行放款到帐整个过程的跟踪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协助解决。 ( 1)负责公司楼盘的按揭工作,积极主动地拓展、协调与银行、律师事务所等关系,收集、审核、汇总、编制公司定期相关报表; ( 2)负责从业主签订认购书起建立按揭台帐,逐户统计从业主签订认购书至银行放款每个环节所用时间和当前所处环节,并根据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和所了解情况,说明滞留原因,并在每周一报送台帐清单给相关负责人; ( 3)负责帮助售楼员解释说明有关申请按揭的贷款成数、年限、业主所需提供料料等问题; ( 4)负责检查业主按揭首期房款是否交齐,如已交齐,将首期发票复印件交银行,如业主到期未交,编制清单 交售楼部主任敦促售楼人员催业主交齐首期房款; ( 5)负责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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