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故者,承担事故的全部经 济损失,触犯法律的,按照《交通法》等有关国家规定执行,同时调离机动车驾驶岗位。 对纵容、包庇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责任人,罚款 500 元。 违规“三超”。 违者罚 200 元。 驾驶人员,严禁穿拖鞋,开车打电话,看报刊、杂志等。 违者罚款 200 元。 五、施工 现场 方面 工作期间,禁止做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起重机司机、起重作业指挥人员,禁止工作期间使用无线通讯电话。 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之一者,违者罚款 100 元。 5 私自拆卸机电设备或拆除其安全防护、安全信号装置,罚 500 元,若造成事故则追究各种责任。 起 重设备的保管司机,下班时必须切断总电源,锁好配电箱;并作好起重设备的防溜措施后才能离开;遇上 6 级及以上大风、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并做好防风、防溜等措施。 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之一者,一次罚款 200 元。 违章拆除脚手架或随起吊物上下者 ,一次罚款 200 元 非操作员工随意操作或起动机电设备,出现事故应负全部责任,并 处罚 200 元。 装吊工、机械操作工违反安全“十不吊”者。 给予 200元处罚。 垂直运输设备超负荷吊装、带病运行,无安全装置或装置不可靠使用者,给予 200 元处罚。 垂直运输起重设备,未经验收使用者。 给予 200 元处罚。 无吊装令进行吊装者,给予 200 元处罚。 高空作业从上向下乱抛物品者,罚 5001000 元 , 造成了伤亡或损坏设备等物件, 则追查事故责任人和经济责任。 1 压力容器(锅炉、氧气乙炔瓶、液化气罐)操作人员,在使用时擅离岗位、违反操作规程的,给予 500 元处罚。 1 未经现场 管理人员 同意,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脚手架、各种临边、沿口的护栏、盖板、安全网、安全标志牌)及消防设施,罚 500 元,若因此造成事故,则追查事故责任 6 人和经济责任。 1 凡 是因 施工队 操作者违章违纪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后果一律由 施工队 内部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项目部同时也给予 施工队 5002020 的罚款。 1施工现场应悬挂、张贴醒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牌,凡是未按要求悬挂、张贴安全提示和警示牌者,每处罚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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