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a1片区陇海铁路北西三环东京广铁路西北三环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内容摘要:

九年一贯制学校 3 所,可容纳 90 个小学教学班,45 个中学教学班。 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共计 公顷。 高中:本规划范围内规划高中 1 所,服务整个区域。 规划高中用地面积为 公顷。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配置 3 所医院, 2 个门诊所。 除将原工程机械厂职工医院改建为门诊外,其余均为新建,总用地 公顷。 每 万人配置 1 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处用地面积不小于 500 平方米,可与其它社 区服务设施合并布置。 第十二条 文化体育设施 规划设置 1 处区域文化中心,用地面积约 1 公顷;配置 4 处文化活动中心,每处文化活动中心用地面积为 公顷;每 万人设一处文化活动站,一般不单独占地,可与其它组团级公共设施合设。 规划设置 3 处体育活动中心,每处体育活动中心用地面积为 13 公顷;每 万人设一处日常运动场地,日常运动场地宜结合组团绿地或文化娱乐中心设置。 第十三条 商业服务设施 规划按照居住片区级、居住区级、居住组团级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片区内的商业活动集中地 区,各种商业、金融业以及各类服务性行业大量集中,形成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商业一定程度聚集,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必需的商业和生活服务业。 居住组团级商业设施:方便居民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的组团级便民商业;组团级商业设施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设,不单独占地,规划范围内以道路围合的居住街坊内,原则上必须有一处组团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图上不再显示。 第十四条 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每个小区配置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居住区也可合并设置,建筑面积为 200300 平方米,用地面积 300500 平方米,服务半径不超过 1000 米。 位置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或结合社区中心用地设置,或与文化活动站合并设置。 物业管理中心:每个居住小区设物业管理中心一处,宜与其他公共设施合建。 治安联防站 /居委会:每个居住组团均设一处,治安联防站与居委会合设,也宜与其他公共设施合建,在建设时根据居住组团实际分布灵活布局。 第十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 公共厕所:规划范围内设置公共厕所 28 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建筑面积为 3060 平方米,占地面积为 60100 平方米。 公共厕所宜独立设置,也 可结合绿地设置,并应易于识别,也可结合公共建筑设附属式公厕,应全天对外开放。 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垃圾转运站 5 处,选址应避开城市人流活动高密集区、重要的景观区、景观道路,服务半径为 24 千米;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 70 米在每个居住组团内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应满足分类袋装收集的要求,图则中不再显示。 开闭所与变电室:按照合理的用电负荷预测,在靠近用地负荷中心的位置设置开闭所;变电室根据各地块实际需要灵活设置,图则中不再显示。 第十六条 行政管理及其他 规划范围内设置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各 5 处。 派出所要求有独立院落,用地面积 600 平方米;街道办事处用地面积 300500 平方米,结合社区中心用地设置。 各地块防空地下室按人防规定进行设置。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七条 道路等级划分 城市路网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第十八条 道路系统规划 路网骨架由快速路 — 西三环、北三环;主干路 — 东西向:五龙口南路、东风路、冉屯路、农业路、建材路,南北向:电厂路、朱屯东路、蓝天路、嵩山路、桐柏路组成,主次干道成方格网布局。 第十九条 道路红线规划 快速路规划红线 60 米,主干道规划红线 40— 60 米,次干道规划红线 25—40 米,其余道路规划为红线宽 20— 25 米的支路。 第二十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规划东风路与西三环交叉为半互通式立交、冉屯路与西三环交叉为互通式立交、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为互通式立交、东风路与蓝天路交叉为半互通式立交,北三环上跨电厂路与电厂西路,其它道路与快速路相交,路口均为右进右出形式;次干路及次干路以上级别道路相交,路口为渠化信控路口,重要支路交叉为信控路口,其它路口为一般平交路口。 第二十一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规划范围内道路断面形式如下: ; 25m5155; 30m5205; 35m5255; 40m5305; (电厂路); (五龙口南路); ; 55 m ;。 第二十二条 交通设施规划 社会停车场:规划 8 处社会停车场,占地面积为 公顷,停车面积不小于 公顷,人均不小于 平方米 /人。 规划公交场站 10 处,占地面积为 公顷。 第五章 基础设施控制 第二十三条 给水、消防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属于石佛水厂和柿园水厂联合供水范围,主要通过电厂路DN800、桐柏路 DN400DN600 和冉屯路 DN600 主干管供水,本次规划在黎明路东段敷设 DN500、东风路敷设 DN600 主干管,加强与中心城区的管网联系。 同时在每个规划地块周围辅以 DN300 配水支管,形成环状、安全可靠的供水系统。 生活用水水质应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 GB57492020)。 管网供水压力不小于。 在农业路和朱屯西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设置消防站一座,占地约 公顷,与现状特勤站共同满足本区域的消防要求。 第二十四条 污水工程规划 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完善区域污水支管,接入现状污水干管中,满足本区域污水排放需求,管径为 d500d600。 第二十五条 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充分利用地形,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雨水流量计算采用郑州市 2020 年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 本规划区排水的主要出路为东侧五龙口明沟,西侧贾鲁河, 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统: 电厂路以西向西排入贾鲁河;电厂路以东向东排入五龙口明沟;各道路规划雨水管径为 d600d1300。 第二十六条 电力工程规划 现状五龙口变电站维持铁路专用性质不变,秦岭变进行扩容,并在规划区新建 3 座 110KV 变电站。 规划区内现状电力架空线路逐步改造入地,新建电力线路均采用电缆形式敷设。 红线外的电缆通道按 15 米控制。 中低压设施规划: 每座开闭所最大转供容量不宜超过 15000kVA,开闭所可根据需要与 10kV 配电房联体合建。 规划中低压配电线路采用电缆排管敷设于规划道路路东 或路北。 第二十七条 通信、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区按每个邮政营业所的服务半径不大于 千米的标准进行建设,邮政营业所可结合公建统一设置。 各种通信管线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有偿使用”的原则,实现通信网络集约化。 规划通信管道沿路南或路西敷设。 通信管孔数量在保证各类用户需求的情况下,应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管孔。 第二十八条 燃气工程规划 燃气气源 郑州市燃气主气源为天然气,由国家“西气东输”工程和省中原油气田从东西两侧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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