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各项工作具体执行标准及流程内容摘要:

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象 : 适用于 计时薪资制岗位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 企业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 正常 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 的 必需 加班,企业支付相应加班补贴 及涉及费用。 第五条 加班 申请流程及事项: 1. 加班申请可由员工个人或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提出。 2. 工作日加班。 企业除 10 天法定假(元旦 1 天、春节 3 天、劳动节 3 天、国庆节 3 天)及正常周末例假以外的时间加班均属工作日加班。 员工 或部门负责人须 在 计划 加班 当天 下午 五 点钟 以 前, 将附有加班原由和预计时间的申请表,提交到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 注明 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周末加班。 原本安排周六或周日休息的周末例假 加班。 员工 或部门负责人须 在实际加班 前一天 的下午 五 点钟 以 前,把经过 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加班申请 表上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 注明 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法定假 加班者, 原则上,员工每年可享受法定假 10 天 :。 如在此期间由于企业生产或经营需要,要求员工上岗工作,均被视为加班。 员工 或部门负责人须 在实际加班 前一天 的下午 五 点钟 以 前,把经过 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的 加班申请 表上交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示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 注明 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 员工 计划 工作 的好习惯,企业将强制执行加班 必须 提前申请的做 法,因此, 除紧急突发事件及任务以外, 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 部门和 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6. 加班时 长 :  工作日延时加班,原则上,当日延时加班最多不超过 4 小时(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 周末和假日的加班 ,必须在 申请表上注明预计 加班小时数或天数;  实际加班 时长 与计划不 得存在较大偏差 ,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 有效 监控和评估。 7. 特殊情况 :  如因突发事件 需要临时加班 者,可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延期填写和上呈加班申请表; 8. 加班打卡 :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 法定 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 出勤卡上的加班记录将成为加班费核算的唯一依据。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工作日加班。 加班费从超过每日正常工作时间附加半小时以外开始计算,以岗位工资平均时薪为依据,以每 30 分钟为结算单位,超过 30 分钟以上,按一个小时计算; 30 分钟以内按 30 分钟计算。 2. 周末例假加班。 加班费按实际加班时长计算,以正常工作日加班标准发放。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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