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招标文件第一册内容摘要:

邮编: ( 3)招标文件编号: ( 4)招标项目名称: ( 5)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名称; ( 6)投标人的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 ( 7)写明开标时启封。 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第 条至 条规定书写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四、投标 1 投标的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须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或派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7 条的规定,以书面补充或修 改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8 1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招标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那么招 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6 条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招标代理机构;如果通知先采用传真的形式,则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修改或撤回通知的原件。 除第 22 条情况外,任何投标文件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和投标有效期内,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期间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及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开标 对公开招标、邀请 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如果有的话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核查。 投标人未有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 /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 投标文件的澄清 9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这些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2 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凡遇计算错误应按下列原则修正: ( 1)如单价乘数量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2)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评标委员会检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符合的程度只能以投标文件本身内容为根据,不考虑外来因素。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 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2)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 ,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 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8)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10)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1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0 ( 14)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2 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 投标人应接受下列条款 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不一定是中标人。 六、授标 2 最后审定 中标人 为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在特殊情况下,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其理由。 2 中标的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向选定的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给招标代理机构以“回执”,“回执”中应郑重保证履行中标人应履行的,含招标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七、其他 2 签订合同 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中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或在实施过程中,有权对招标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依据卖方在投标时投标报价中的单价乘以增减的数量,对合 同总价作相应的调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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