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t闽建筑[20xx]69号和闽建筑[20xx]34号内容摘要:
K1和 K2值的取值区间和待抽的 K2值、 Q 值个数。 Q 的取值区间为 30~ 70%。 待抽的 K2值、 Q 值个数不少于 20个,间隔均等。 第十三条 有形建筑市场应当为评委提供必要的电子评标条件。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确保评标委员会有足够的评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对各个阶段的评审应当有具体的评审成果资料,并对评审成果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四条 开标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总价及其构成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进行对比,将偏差情 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偏差情况书面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五条 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且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不足 7家的,应当全部进行评审;超过 7家的,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选取 7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投标不足 3家时,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依次递补 5家进行评审,直至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少于 3家为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文件 后续评审,或者直至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完毕。 (二)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 先资格标、后技术标、再商务标的三阶段方 式进行,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三)资格标与技术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 (四)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第十六条 商务标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第十七条 商务标的初步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商务标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 审; (二)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 第十八条 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 15%的; (二)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土方支护结构等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费用 20%的; (三)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 (四)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门窗、水泥、预制桩等主要材料、设备(具体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设备单价相比低于 15%的; (五)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六)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 (七)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低于 2%的; (八)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投标人,未将应缴的所得税计入投标报价的; (九)报 价出现负数的; (十)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第十八条第 (一 )、(二)、(三)项所列范围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报价低于预算造价相应项目 20%的 , 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评审,并可以向投标人质询。 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 投标人拒绝说明或者未提供相应材料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该项目报价作出不合理报价的结论,并计算该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预算造价中该项目 合价 80%该项目投标报价合价。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超过预算总造价 2%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该投标。 项目不合理报价偏差金额累计不超过预算总造价 2%的,中标人应当。福建省施工招标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t闽建筑[20xx]69号和闽建筑[20xx]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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