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空内容摘要:

中的标函未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或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印章 ; ( 3) 投标 文件的关键内容或实质性内容 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4) 未按 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 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 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6) 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 7) 投标 文件在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当众宣布核查结果或由评标机构在评标时审查,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 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如果有的话)、监理费率、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七、评标 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过程应采取保密方式进行。 2评标内容的保密 评标开始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内容和情况,和有关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在 投标 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 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资格审查 评标前由专家评委对各投标单位资质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总监理工程师 证书( 注册 监理工程师 岗位证书 ) 原件(注册单位应于投标单位相一致), 如总监不驻现场,还须提供驻现场代监理招标文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表岗位证书原件、 安全总监岗位证书原件 及单位开具的 任命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受权委托人的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如有外地企业须应提交由天津市建委核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原件(有效期内)。 注:以上提 供所有证件须经年检合格。 当资格后审通过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2 投标 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 投标 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 文件。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但是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 投标 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个投标人的 招标 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就本条款而言,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细微偏差是指 投标 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 投标 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 可以 对不利于该投标人的 细微偏差进行 量化 扣分 ,体现在评标结果中。 其量化标准为每出现一次,评标小组可视其性质和重要性程度扣减 分。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各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 招标 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 投标 文件 是否对 招标 文件 提出的所有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未能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 文件的。 不符合 招标 文件第三款“资格与合格条件”要求的 重大偏差: (一) 没有按照 招标 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二) 投标 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三) 投标 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 完成期限超过 招标 文件规定的期限; (四)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五) 投标 文件 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 招标 文件的要求; (六) 投标 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七) 不符合 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 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 招标 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2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校核其投标报价,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 字数额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 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监理招标文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 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 24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的 投标 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评标委员会 在评价与比较时应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打分,并 按照 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规定的 评标 定标 方法, 提出评审意见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 向招标人提交所写的 评标报告。 八、授予 合同 2合同授予标准 投标 文件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 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 27条规定评选出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 2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编写的评标报告拟写招标投标书面报告, 3 日后 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书面 通知书 (以下合同条件中称 “中标通知书 ”)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实施、完成和维护工程的中标标价 (合同条件中成为 “合同价格 ”),以及监理规模、监理费率、监理业务 完成时间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中标通知书 是 合同的组成部 分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合同协议的签署 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 内容 ,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协议。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 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 文件订立 “ 书面合同 文本”。 招标人 与 中标人 双方自接到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将“书面合同文本”送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订立书面合同后 7 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市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九、 招标 文件解释 3 招标 文件解释 本 招标 文件由 XXX 公司 联系人: XX 电 话: XXX 建设单位地址: XXX 招标代理: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贾丽娜 电 话: 88914136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体育场北路 监理招标文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第三章 监理合同及标准条件 监理招标文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 投 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本合同标准条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 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 托 人:(签章) 监 理 人:(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专 用 条 件 监理招标文件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第 二 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 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 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 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 条 委托人应在 天内 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 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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