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招标文件范本内容摘要:

托书无效。 9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在密封袋上应: 写明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 (1)招标 项目 编号; (2)项目 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第 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送达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拒绝受理。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家 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0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 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第 18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 标 24 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 本须知第 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开标程序: 开标由招标 代理机构 主持;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 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1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的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 由 5 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其成员由监管部门依法抽取。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 评标 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 12 行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 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 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 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9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 28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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