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试验实训指导书内容摘要:

动 60次停车。 再装入第二层胶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 60次。 6)振动完毕 , 取下试模 , 用刮刀轻轻刮去高出试模的胶砂并抹平 , 接着在试件上编号 , 编号时应将试模中的三条试件分在两个以上的龄期内。 7)试验前或更换水泥品种 时,搅拌锅、叶片、下料漏斗须擦干净。 (2)养护 养护的目的是为保证水泥的充分水化,并防止干燥收缩开裂。 1)试件编号后,将试模放入标准养护箱或雾 室,养护温度保持在 20177。 10C,相对湿度不低于 90%,养护 箱内蓖板必须水平,养护 24+3h后取出试模,脱模时应防止试件损伤, 硬化较慢的水泥允许延期脱模,但须记录脱模时间。 2)试件脱模后,立即放入水槽中养护,水温为 20OC,试件之间应留 有空隙,水面 至少高出试件 20mm,养护水每两周换一次。 4.试验结果确定 (1)各龄期的试件,必须在规定的 3d177。 45min; 7d177。 2h; 28d177。 8h内进行强度测试。 试 件从水中取出后,在强度试验前应先用湿布覆盖。 (2)抗折强度的测定 1)到龄期时取出三个条试件,先做抗折强度 的测定,测定前需擦去试件表面水分,清 除夹具上水分和砂粒以及夹具上圆柱表面粘着的杂物 , 将试件放入抗折夹具内 , 使试件侧面与圆柱接触。 2)采用杠杆式抗折试验机试验时,试件放入 前应使杠杆成平衡状态。 试件放入后调整 夹具,使杠杆在试件折断时,尽可能接近平衡位置。 3)抗折测定时的加荷速 度为 50177。 10N/ s。 14 4)抗折强度按下式算 (精确到 ) 223bFLRf  (1213) 式中 Rf—— 抗折强度 (MPa); F—— 破坏荷载 (N); L—— 支撑圆柱之间的中心距离 (mm),取为 100mm; b—— 棱柱体正方形截面的边长 (mm),取为 40mm。 5)以三块试件的算术平均值并精确至 ;当三个 强度 值中有一个超过平 均值的 177。 10%时, 应予剔除,以其余两个强度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抗折 强度的测定结果;若有两个强度值超过平均值的 177。 10%时,也剔除。 (3)抗压强度的测定 1)抗折试验 后的 6个断块,应立即进行抗压试验,抗压强度测定需用抗压夹具进行,试 件受压断面为 40mmX40mm,试验前应清除试件受压面与加压板间的砂粒或杂物,试验时, 以试件的侧面作为受压面,并使夹具对准压力机压板中心。 2)压力机加荷速度应控制在 (2 400177。 200)N/ s范围内,接近破坏时应严格控制。 3)抗压强度按下式计算 (精确至 ): AFR CC (1214) 式中 Rc—— 抗压强度 (MPa); Fc—— 破坏荷载 (N); A—— 受压面积 (mm。 ),为 40mmX40mm。 4)抗压强度以 6个试件抗压 强度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若 6个强度值中有一个超出平 均值的 177。 10%, 则剔除此值 , 以其余 5个强度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如果 5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值的 177。 10%者,则试验作废。 如不足 6个时,取平均值。 试验三 混 凝 土 用 骨 料 试 验 一、取样方法 1.细骨料的取样方法 (1)分批方法 : 细骨料取样应按批取样 , 在料堆上取样一般以 400m。 或 600t为一批。 15 (2)抽取试样 : 在料堆上取样时 , 应在料堆均匀分布的 8个不同的部位 , 各取大致相等的试样一份 , 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的表层除去 , 于较深处铲取 , 由各部位大致相等的 8份试样,组成一组试样。 (3)取样数量 : 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 , 对于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少于表 12— 4所规定的取样重量。 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结 果 ,可用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 (kg) 表 124 序 号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 序 号 试验项目 最少取样数量 1 颗粒级配 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O. 6 2 含混量 9 氯化物含量 3 石粉含量 10 坚固性 天然砂 4 4 泥块含量 泥块含量 ZO. O 人工砂 人工砂 5 云母含量 11 表观密度 6 轻物质含量 12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 O 7 有机物含量 2. O 13 碱集料反应 (4)试样缩分:试样缩分可用分料器法与人工四 分法。 分料器法是将样品在潮湿状态 下拌和均匀 , 然后通 过分料器 , 将接料斗中的其中一份再次通过分料器。 重复上述过程 , 直 到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需量为止。 人工四分法是将所取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的状态 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 2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 的 4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 重复上述过程,直到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需量为止。 2.粗骨料取样法 (1)分批方法:粗骨料取样应按批进行,一般以 400m。 为一批。 (2)抽取试样:取样应自料堆的顶、中、底三个不同高度处,在均匀分布的 5个不同部 位 , 取 大 致相等的试样一份 , 共取 15份 , 组成一组试样 , 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的表面铲除 , 于较深处铲取。 从皮带运输机上 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定时抽取 大致等量的石子 8份,组成一组样品。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由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 16份,组成一组样品。 (3)取样数量:单项 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12— 5的规定。 做几项试验时,如确 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 , 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单项试验 取样数量 (kg) 125 试验项目 不同最大粒 径 (mm)下的最少取样量 19. O 75. O 颗粒级配 16. O 63. O 80. O 表观密度 8. O 8. O 8. O 12. O ‘ 16. O 24. O 堆积密度 40. O 40. O (4)试样缩分 :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 , 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 , 并堆成堆体 , 然后用前述四分法把样品缩分至试验所需量为止。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 16 可 不经缩分 , 在拌匀 后直接进行试验。 (5)若试验不合格应重新取样 , 对不合格项应进行加倍复检 , 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按不合格处理。 二、砂的筛分析试验 1.目的 测定砂子的颗粒级配并计算细度模数,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提供依据。 2.主要仪器设备 标准筛 (孔径为 9. 、 、 、 、 、 )、 天平 、 烘箱 , 摇筛机 、 浅盘、毛刷等。 3.试验步骤 (1)按规 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 1 100g,放在烘箱中于 105177。 5oC下烘干至恒重,等 冷却至室温后 , 筛除大于 (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 ), 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2)取试样 500g, 精确至 1g。 将试样倒入按 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 套筛 (附筛底 )上 , 然后进行筛分。 (3)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 , 摇 10min(也可用手筛 )。 取下套筛 , 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 , 筛至每分钟通过量小至试样总量 O. 1%为止。 通过的试样放入 下一号筛中 , 并和 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按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4)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 精确至 1g, 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出的量,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200dAG  (12 1 5) 式中 G—— 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 (g); A—— 筛面面积 (mm2) d—— 筛孔尺寸 (mm)。 1)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按上式计算出的量 , 分别筛分 , 并以筛余 量之和作为该号筛 的筛余量。 2)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 , 称出其质量 , 精确至 1g。 再用四分法缩分 为大 致相等的两份 , 取其中一份 , 称出其质量 , 精确至 1g, 继续筛分。 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分计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4.试验结果确定 (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 O. 1%。 (2)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 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 和,精确至 %。 筛 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 1%时,须重新试验。 5.试验结果鉴定 (1)级配的鉴定:用各筛号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绘制级配曲线,对 照 17 国家规范规定的级 配区范围,判定其是否都处于一处级配区内。 (注 : 除 0. 6mm筛孔外 , 其他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允许略有超出 , 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 5% )。 (2)粗细程度鉴定:砂的 粗细程度用细度模数 的大小来判定。 细度模数按下式计算 (精确到 ): 1165432 100 5A AAAAAAM X   )( (1216) 式中 A A A A A A6—— 分别为 、 、 、 、 、 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根据细度模数的大小,可确定砂的粗细程度。 (3)筛分试验应采用两个试样平行进行,取两次结果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精确 至 ;如两次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 0. 2,应重新进行试验。 三、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 1.目的 测定粗集料的颗粒级配 及粒级规格,以便于选择优质粗集料,达到节约水泥和提高混 凝土强度的目的,同时为使用集料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提供依据。 2.主要仪器设备 方孔筛 (孔径规格有 : 2. 3 4. 7 9. 50、 16. 0、 19. 0、 26. 31. 37. 53. O、 63. 0、 75. 0、 90. Omm各一只 )、托盘、台秤、烘箱、容器、浅盘等。 3.试样制备 从取回的试样中用四分法缩取不少于表 12— 6规定的 试样数量,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所余试样做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试验 )。 粗 集 料筛分试验取样数量 表 126 4.试验方法与步骤 (1)按表 12— 6规定称取试样。 (2)按试样的粒径选用一套筛,按孔径由大到小顺 序叠置于干净、平整的地面或铁盘上,然后将试样倒入上层筛 中 ,将套筛置于摇筛机 上,摇 lOmin。 (3)按孔径由大到小顺序取下各筛,分别于洁净的铁盘上摇筛,直至每 分钟通过量不 超过试 样总量的 O. 1%为止 , 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筛中。 顺序进行 ,直到各号筛全部完为止。 当试样粒径大于 ,筛分时,允许用手拨动试样 最大粒径 (mm) 16. O 19. O 63. O 75. O 试样质量 (kg)≥ 5. O 16. O 18 颗粒,使其通过筛孔。 (4)称取各筛上的筛余量,精确至 1g。 在筛上的所有分计筛余量和筛底 剩余的总和与 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相差不得超过 1%。 否则,须重做试验。 (5).试验结果确定 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上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数 (精确 到% )。 2)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上分计筛余百 分率与大于该号筛的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 分率之总和 (精确至 1% )。 粗集料各号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应满足国家 规范规定的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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