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10 日上午 9: 00~ 9: 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30) 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30) 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 157 号南骏大厦 301303 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 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政府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网站( )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 157 号南骏大厦 301303 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8755401 87554618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87554028 Email: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 十 月 二十 一 日 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招标编号: ZZ010033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5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 总则 1 定义与概念 采购人 /用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次招标的单位 — 广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民营科技园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民科园管委会”)。 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 /招标人 , 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 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 , 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 招标代理机构:受 广州民科园 管委会 委托主持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响应招标、递 交了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 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投标保证金: 指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 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实施周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日期:指公历日。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2 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 应遵循的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原则;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4 关于定标方式、限价范围及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 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 ★ 本项目限价范围:人民币¥ 370 万 元 ;报价超过限价范围或低于最高限价 60%的, 该报价作无效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招标编号: ZZ010033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 报价处理。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投标人知悉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有其它 问题的, 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 三个工作日 前,以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 开标前未提出的则视同投标人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6 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书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 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 求。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 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9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 因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10 关于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1 禁止事项 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招标编号: ZZ010033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7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2 保密事项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以及采购人联系。 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封闭进行。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 标文件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 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公司介绍、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所有。 二、 关于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设计及布展项目 招标编号: ZZ0100331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8 用户需求书; 样表格式; 合同一般条款; 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2 招标文件的答疑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上午 12:00 前 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向预期投标人发修改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修改文件,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预期投标人,以上公告或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 预期的投标人 在收到该 补充和修改文件 后应立即以 传真 的形式 回传招标代理机构 予以确认。 预期投标人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修改文件内容。 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预期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预期的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可以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日收到的投标人上述要求进行书面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注明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预期的投标人(澄清文件会同时在招标公司网站上公布,请密切留意)。 预期的投标人 在收到该 澄清文件 后应立即以 传真 的形式 回传招标代理机构 予以确认。 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该澄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考虑到补充、修改、澄清通知的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离开标时间不足 15 天时,如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书面同意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4 其他 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数字化展厅设计及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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