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空调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方案、安装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综合评分标准: 22 / 52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 100 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60%(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 40%(权重)。 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 ,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 (一)投标报价: 6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100(本次招标价格权值为 60%)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二)技术与性能 ( 15 分) 压缩机技术的先进性( 2分):室外机全部采用高性能涡旋式直流变频压缩机的得 2 分,采用一个变频压缩机和多个定频压缩机组合者得 1分,其他由评委酌情打分( 0~2分)。 压缩机要求( 2分):室外机主机和压缩机为同一品牌或同属一个母公司得 2 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02分)。 压缩机调节能力控制级数分值( 1分): 达到 185级及以上 (以 24HP 为例 )的得 1 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0~ 1 分 ) 多联机的室外机电机( 3分):采用直流风扇电机且能够进行 50 级以上(含 )调速的得 3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 03分)。 室外机占地面积 (1 分 ) :室外机组能最大限度的节省安装空间 ,即室外机占地面积最少 (以 24匹为例 )得 2分 , 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01分)。 23 / 52 制热性能( 2 分):具备低温制热能力,环境温度低至 23℃可正常制热运转得 2 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02分)。 系统均油、回油技术( 1分):具有毛细管和电磁阀相结合的控油分离技术的得 1 分,其余由评委酌情打分( 01分)。 系统冷媒管的允许总长及室外机、室内机的允许最高落差( 1分):允许管长,落差最大的得 1分,其余在 01分内打分。 投 标空调技术指标的偏离情况( 2分); 所投设备制冷量 /制热量完全符合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设备配置表中技术指标参数的得 2 分;所投设备技术指标参数负偏离 2%以上的得 0分;负偏离 2%以内的得 0~ 1分,但总制冷量 /制热量不能小于设计的总制冷与制热量(负偏离),但正偏离不得大于 5%。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产品的原始样本说明书。 (三)安装维修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方案深化设计( 10 分) 具有制造商认可的设计安装资质证书及维修证书( 2分)(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未能提供原件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三级 及以上资质得 2分,没有不得分。 (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未能提供原件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图纸方案深化设计 6分 (四)所投设备制造商资质( 5分): 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 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 制造商资信等级 AAA认证证书 制造商 ATDC实验室认定证书。 制造商 CQC现场检测实验室证书 完全满足以上资质的单位得 5分,少一项扣 1分。 (五)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 (5 分 ) 能提供终身质量跟踪维修服务, 2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12 小时内服务到位的得 1分; 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以 及质保期满后的运行、维护保养的成本(包括维保价格、零配件价格等)( 1分):由评委酌情 0~ 5分内评定。 24 / 52 (六)公司综合实力( 5分)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资质资信、社会信誉等情况 1分;其中投标单位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 171。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87。 证书 1分,其余得 0分(投标时携带原件核查);评委根据投标人注册资金、资信及社会信誉情况在 0~ 1 分内打分。 投标单位提供 200 — 年在 __________地区签定的单项合同金额 300万及以上的多联机工程业绩的有效证明(投标时须带合同原件核查):有一个得 分,最多 2分。 第三章 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答疑、询标纪要及招标期间往来函件 投标文件 有关图纸 相关规范及标准及技术文件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合 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5 / 5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 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 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 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6 / 5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 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 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 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7 / 5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 合同价款和支付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 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合格的发票;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对甲方征收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征收的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 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 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 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 乙方违约责任 28 / 52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 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 29 / 52 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 乙 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 17.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乙方如提供履约保函,则应按照第三章所给定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格式提供。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三天内退回。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 合同的解除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30 / 52 20.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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