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建设工程公司劳动法规避用工风险培训ppt(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试用期内 ” 有证据证明 员工不符合 录用条件 的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 出具 有效证据 说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12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注意事项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18 在职 – 试用期  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应明确对所招聘职位的具体 录用条件、岗位职责 进行详细描述,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 以 书面形式 告知。  对劳动者进行背景调查。 如劳动者 隐瞒 应当告知用人单位的 重要 信息,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 建立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 考核结果即时 告知劳动者,并要求其 签字确认。  提前三天向劳动者出具 《 试用期终止通知书 》 并要求其 签字留存。 12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 操作办法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19 在职 – 试用期 13 转正的操作流程和关键控制点  《 劳动合同法 》 中没有对转正做任何条款规定,此操作为企业附加的内部控制流程。  转正为试用期满合格的确认,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完成,否则失去意义。 (人力资源部于试用期满前二至三周启动转正手续)  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原则上不少于两个月。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0 总期限约 796天 在职 – “ 三期 ” 女职工 21 何为女职工的“三期” 1 孕期: 怀孕至产前 15天 最长 280天 2 产期: 通常指产假期间 (基础产假 90天 +晚育假 30天 +难产 /剖腹产 15天 +多胞胎每多 1胎增加 15天) 最长约 150天 3 哺乳期: 产后至小孩满一周 最长 366天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1 在职 – “ 三期 ” 女职工 22 “ 三期”有何特殊之处 不得解除、不得终止 不得降低工资原则 协商一致、合理调岗  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妊娠、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 “三期”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续订劳动合同至相应情形结束。  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 对从事易引起流产、早产岗位的女职工,应征得本人同意后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岗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2  孟女士通过近五年的打拼,升职为销售主管,月薪 8000元。 但随着孟女士怀孕,企业认为孟女士怀孕后的形象不再适宜从事销售工作,以孟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换,安排孟女士从事内部文秘工作,并将其工资降低为 3500元。 多次与企业沟通无果后,孟女士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差额。 在职 – “ 三期 ” 女职工  孟女士所在的企业,一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孟女士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二又未与孟女士协商一致,即单方变更了孟女士的工作岗位,法院因此判令企业支付孟女士因岗位调换产生的工资差额。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3 在职 – 规章制度的建立 31 规章制度不能由企业单方制定 《劳动合同法》第 4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4 32 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四个必要条件 在职 – 规章制度的建立 制定规章制度的主体合法 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 公示 程序合法 版权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 25  规章制度的公示程序 在职 – 规章制度的建立  用人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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