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7-重庆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二五rdquo发展规划内容摘要:

年至 2020 年。 四、规划依据 (一)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 13 — 八十 四号,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7 号);《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2020 年);《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2020 年 9 月 29 日重庆市二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35 号,2020 年 12 月 22 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 文物局, 2020 年 12 月) ;《重庆城乡总体规划》;《重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二)参考文件资料。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 2020〕42 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0〕 3 号);《重庆市委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 2020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审议通过);《关于编制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文物办函〔 2020〕 1447 号);《 保护发展文化遗产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李长春 2020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20 年 10 月 1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 — 14 — “十二五”规划》(国家文物 局 2020 年 7 月 4 日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020 年 2 月 25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三峡 工程后续工作总体规划三峡库区自然与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规划报告》、《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地域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研究课题报告》(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 — 15 — 第三章 目标、任务和战略 一、发展目标 结合国家和重庆市“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至“十二五”期 末( 2020 年) ,形成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展示、利用体系,各级文物得到全面有效 保护;建立城乡统筹、运行有效、发展均衡、惠及全民的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巴渝文化、红岩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 化、自然生态五大博物馆群展示体系;构建“一圈”(主城)为主体、“两片”(大足 石刻、合川钓鱼城遗址)、“两线”(三峡库区、渝东南地区)为支撑的文物保护工作大格局;推进西部文博事业高地建设,建成长江上游文博中心; 保护好重庆城市文脉,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采,不断提高文物博物馆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文物保护“一圈”、“两片”、“两线”工作格局 格 局 名 称 包 括 区 县 “一圈” 主 城 区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两片” 大足石刻片区 大足区、江津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潼南县、荣昌县、璧山县 合川钓鱼城片区 合川区、铜梁县 “两线” 渝东北地区 (含三峡库区) 万州区、涪陵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梁平县、忠县、丰都县、石柱县、武隆县、长寿区、城口县、垫江县 渝东南地区 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 16 — (一)约束性指标。 1. 构建以各级文物保 护单位为基础的文物保护体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 60 个以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 500个,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 2020 个。 市级以上文物保护 单位“四有”工作达标率达 到 100%。 2. 确保重庆市第一至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文物险情排 除率达 到 100%,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无重大安全隐患。 3. 完成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至第六批)、重庆市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至第五批)的保护规划编制率达到 100%。 4. 万州、黔江、合川、永川、江津 等 5 个 区域性中心城市各拥有一个功能健全的中型博物馆。 5. 市属 博物馆文物建账建档率达 到 100%。 完成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 6. 4 个文博一级风险单位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 达到 100%。 7. 全面实施《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总体)规划》中《三峡库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规划》有关项目。 (二)预期性指标。 1. 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 对 26 个 无综合博物馆的区县文物管理所建设一批办公、陈列、库房设施,配套建设一批安防、消防、文物巡查等设施设备,启动区(县)级文物管理所标准化 — 17 — 建设。 2. 加强博物馆建设和社会服务。 全市博物馆总量达到 100个, 80%的 区县(自治县)拥有博物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率达60%以上;全市博 物馆年接待观众达到 2020 万人次。 每年在国(境)外引进和举办 5—10 个文 物展览。 3. 加 强文物保护科技建 设。 建设国家级文物标本库房 1 个,争取建设国家级文物保护科 研基地 1 个;建设国家级文物修复实验室 1 个、文物保存环境监测中心 1 个、考古现场工作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 1 个;建成抗战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巴渝文化等 3个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建立重庆市金属器文物、纸质文物、石质文物等 3 个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立 1—2 个区县、市级文物科研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科研基地。 4. 加强文物安全工作。 建立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创建 1 个国家文物安全示范区;建成文物安全监测平台 3—4 个。 5. 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 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1 个,建设大遗址管理所 2—3 家,实施大遗址保护项目 4—5 个。 6. 加强文物保护资质单位建设。 新增 3—5 个文物保护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甲级(一级)资质单位;晋升 2个可移动文物修复一级资质单位;全市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含监理单位)达到 70 个。 7. 加 强人才队伍建 设。 推进西南地区文物保护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实施重庆文物博物馆事业人 才培养“百人计划”,培训文物 — 18 — 行业各类专业人员 500 名,培养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5 名。 8. 充分发挥文物博物馆事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 力等方面的综合作用。 构建重庆以文物为代表的特色性文化体系,重点培育 7 个具有重庆特色的文物品牌;做大做强文博产业,打造文物精品旅游品牌和线路,使文物博物馆事业成为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成为带动文化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文物博物馆事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贡献率。 重庆特色文物(文化)品牌 序号 文化品牌 内 容 1 巴渝文化 以“山城”系列历史遗迹为代表的重庆名城文化 2 红岩文化 以“红岩联线”系列革命遗迹为代表的红岩文化 3 抗战文化 以“二战”系列抗战遗址为代表的抗战文化 4 三峡文化 以“三峡”历史、风情、移民为代表的(长江)三峡文化 5 钓鱼城文化 以宋蒙古战场遗址群为代表的宋蒙战争文化 6 大足石刻文化 以大足石刻为代表的宗教文化 7 渝东南少数民 族文化 以黔江土家族、苗族历史、风情、民俗为代表的渝东南少数民族文化 二、基本任务 (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 加强大足石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 大足石刻环境保护工程,对大足石刻进行数字化三维扫描测绘, 建立大足石刻监测预警平台,完成三年一次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工 作;推进涪陵白鹤梁水下题刻申报世界文化 — 19 — 遗产工作;创造条件将合川钓鱼城遗址列入国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二)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争取钓鱼城遗址入选全国重点保护大遗址项目,编制《合川钓鱼城考古遗址公园保护专题规划》; 做好以钓鱼城遗址、重庆南宋衙署遗址为重点的宋蒙古战场大遗址群保护项目的研究、保护与合理利用;创新思路,整合资源,探索重庆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