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自考劳动关系与争议处理复习资料内容摘要:

按劳动合同无效程度分类,分为全部无效劳动合同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通过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主体资格违法 转自环 球 网 校 劳动合同的内容违法 确认机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无效劳 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劳动者和管理者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和过程 实际履行的原则 亲自履行的原则 正确履行的原则 协作履行的原则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情形有:劳动者涉嫌违 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上海的情形: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变更包括: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 程序: 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件的请求 被请求方按期向请求方作出答复 经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送交主管部门备案 (名词 )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因一定、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一、协商一致 《合同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提前三十天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为依法为劳动者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规、行政规范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高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高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高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实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9.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判断 ) 劳动合同终止,实在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 终止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撒的等 一、经济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违法或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除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外,还应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的 25%的赔偿费用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加付该经济补偿金的 50%的额外 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 70%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行政处罚 三、其他法律责任 41. 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改 善劳动者劳动和生活福利条件的重要手段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生活和谐的重要途径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重要形式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弥补劳动立法不足,构成劳动法制的重要内容 42. 集体协商的原则 (简答 ) 合法原则 转自环 球 网 校 即协商的内容、程序以及条款不得违法 平等原则 双方当事人。 应在真正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民主参与原则 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 体职工讨论通过 合作原则 即双方当事人在集体协商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抱以以及的态度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同 合同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存在差别 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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