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及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内容摘要:

二次给予开除处理。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制定此制度。 二、公司保安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由保安部经理 武建辉 为责任人,负责定期维护、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正常有效状态。 三、对消防设施、器材要逐一登记在册,要结合防火巡查、检查 8 工作重点对消防设施、器材做到逐一的检查,定期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箱应随时可开启,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三)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 用; (四)应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回复到正常状态; (五)应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检查、检测,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六)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区消防支队备案。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公司用火的安全管理,由安保部负责人武建辉负责, 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 经过安保部负责人审批。 二、用火、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北京市用火、用电各类安全管理规 9 定。 三、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四、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 B1 级 PVC 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 ,并应留有 70cm 70cm 的检修孔 1 至 2 处; (二)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 宜采用 A 级材料制作。 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 级以下(含 B2 级)的装修材料上; (三)开关、插座应安装在 B1 级以上的材料上; (四)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 A 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 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 A 级材料隔热; (五)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 GB5030320GBJ168 GB500459 GB5009898 中的有关要求。 六、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 行防火分隔; (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10 (三)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四)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由于未听从安排或使用不当造成隐患或险情的,视情节严重计警告或辞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工程部经理 司维 为责任人。 二、场所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 三、场所内确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上报工程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根据需要限量使用,使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四、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加强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通风措施,使其低于爆炸极限; (二)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种的一切因素; (三)采取配备防爆型装置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照明设备; (四)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导除静电的装置; (五)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要按 不同性质的物资,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保证有效。 11 (六)不准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房间施焊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五、由于未听从安排或使用不当造成隐患或险情的,视情节严重计警告或辞退。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 张庆 总负责并兼任义务消防队总指挥; 二、义务消防队下设副总指挥由 李立东 担任、灭火行动组组长由武建辉 担任,副组长由 李建军 担任、疏散引导组组长由 谢健 担任,副组长由 徐琳 担任、现场警戒组组长由 屈海燕 担任,副组长由 顾远翔 担任、安全防 护组组长由 张巍扬 担任,副组长由 尹彦杰 担任、通讯联络组组长由 王纳 担任,副组长由 吴大艳 担任; 三、义务消防队平时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制定义务消防队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确定训练内容及授课人,并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训练计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训练; 12 六、义务消防队应在发现火灾一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在 3 分钟内形成由其他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 七、义务消防队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所有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避难逃生设施的使用方法,建立有针对性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行动组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 张庆 为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各行动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 练职责: 疏散引导组,负责疏导包厢及化状室之消费者,引导客人由最近的安全出口逃生; 现场警戒组,负责该区域之秩序并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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