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内容摘要:

50%时,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 措施费项目按有效投标人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低于基准价 20%的措施费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 评标机构组织形式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 2名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 的专家 5名组成,成员人数为 7人。 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 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中选出一名委员为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4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定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为了有助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有关澄清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在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者对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有重大限制。 如果接受 了这种有显著差异或保留的投标文件,将会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合理竞争地位。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此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可以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修改总价。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5 , 其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 、履约保证金 或金额不足的; (投标报价、预算、工期、质量 )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的; ; (申请变更经批准备案的除外 ); ; ; ; ; ,或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二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的; ; 、规费、税金违背造价管理部门有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6 关规定的。 : 评标委员会完成 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 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为中标人(低于成本的除外)。 若报价相同则选择技术标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十 二 、授予合同。 15日内,向焦作市高新区建设局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签定施工合同,若中标人借故推迟或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 标资格,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订立书面合同后 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至焦作市高新区建设局备案。 施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后生效。 如果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7 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 依据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 、质量、投标报价及其它承诺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 中标人实际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必须与投标书相一致,如确需变更应报招标人批准后变更;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三 、其它说明 500元(不退),投标保证金 50000元,图纸押金 1000元,未中标者公示 3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图纸 押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 , 不足部分 由中标人补齐。 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一标段 60万元;二标段 70万元 ) , 未按时交纳或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 自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8 动 放弃。 ,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说明和承诺: 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投标人若未能按规定承诺农民工工资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 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若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 施工中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按《焦作市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实施方案》(焦建 [2020]193号)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 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9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0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 、工程变更按三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工程量为准,在结算时其价格依据下列方式确定: ,按合同 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由 业主、监理、承包方共同考察确定, 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认后执行。 2. 工程开工后,工程款将足额按月进度拔付,即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款 付 至合同价款的 90%,剩余 10%等待工程 结算 , 结算 并审计 后 付 至工程 总 价款的 95%,剩余 5%为 质保金, 在质保 期满 后一次 无息 付清。 ,若因承包人原因不按合同支付供货方材料价款而影响 本工程进度、质量及发包人信誉时,发包人可直接支付供货方材料价款,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抵扣。 [2020]3号文执行,在签订合同时,单列此项费用并计入合同总价。 二、质量 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1。 ,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等级。 ,除返工达到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外,另由中标人向业主支付工程总价 5%的违约金。 5. 缺陷责任期 ,主体按国家规定,装 饰、电气安装 为 2年, 采暖为二个采暖期,防水为 5年。 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90天后,工程自动进行缺陷责任期。 预留 缺陷责任 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5%预留,缺陷责任期满 二 年后付 总额的 70%(无息), 五 年期满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包人。 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缺陷问题由承包方负责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 费用有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工期 工期为 274天 ( 2020年 12月 21日~ 2020年 9月 20日) , 二标段工期为 243天 ( 2020年 12月 21日~ 2020年 8月 20日),工期含室外工程。 因不可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2 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可以顺延工期。 ,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不得增加工期。 、文物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增加工期。 分项工程定额直接费增减在 3万 元以上(含 3万元)的可调整工期,具体天数以现场签证为准。 ,合同双方确认的增减工期如期竣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于拖延工期所带来的损失费,损失费的计算方法为竣工工期拖后在 10天之内(含10天),每天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超过 10天(不含 10天),每天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其中主体工程(含坡屋面、女儿墙)完工时间和投标时承诺的时间不一致时,每延期一天向业主支付 1000元违约金。 四、材料设备 的采购 ,并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认可质量和价格后方可进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进场。 ,应按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且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3 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并按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 2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五、竣工验收 ,承包人按国家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及要求 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发包人不得使用。 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六、竣工结算 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 28天内进行核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4 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确认竣工决算报告后经指定有资质决算审核单位审核定案后,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按合同支付工程竣工决算价款。 七、争议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论,可以和解或者要求 有关主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焦作市高新区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或向业主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 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八、其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力。 ,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河南理工大学综合楼(二)、 21学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35 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还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凡因违反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 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噪声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不得随意调整。 发包人对不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有权提出撤换要求。 : 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中标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 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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