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治理方案内容摘要: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 可能产生扬尘污 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 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以上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 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企业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所需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确保该项费用合理使用,应当将扬尘防治等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教育内容,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和环境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编制,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签字。 爆破工程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爆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做好运输车辆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 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在房屋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责任和要求,明确列支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同时,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和拆除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组织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米的封闭围挡。 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要求。 、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 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 净后,方可出场。 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清理 ,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构件、料具应当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码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当定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 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 遇有 5 级以上 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 裸置 6 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要求。 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当每季度清洗、整理一次,保持整洁。 拆除安全网前应当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清理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应当使用密闭式串筒或者采用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 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以上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便于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和及时清运垃圾。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垃圾等各类废弃物。 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 (特别是路面及场地 )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 ,鼓励使用预拌砂浆。 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应当用密目网或 者其它材料封闭。 、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并及时进行覆盖。 ,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 压。 ,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 水稳层混合料 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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