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完善-论文内容摘要:

势必会给招标单位选择最佳的投标方造成极大影响, 给招标方投标方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市场竞争过度,各施工企业或其代理人为了获取承包合同采用了许多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焦点在政府投资工程上,特别是这些工程在招投标阶段“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剥夺了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的机会,同时给一些腐败分子提供了“寻租”沃土。 建筑市场经过多次整顿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规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个别人“一锤定音”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正当的“系列操作” ,严重影响了招投标活 动的公平公正的进行。 法规制度尚不健全 目前的招投标制度,一是本身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在招标投标的环节上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和强制性规定,程序设计过于粗疏或存在漏洞,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二是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改革措施还不到位,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 一些地方性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细则,往往容易造成部门封锁、地方垄断、多头管理等混乱局面,同时也存在着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三是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有的招标监督机构、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与代理机构之间职能不 分、人员混岗使用,政府的监管职能与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职能交叉混淆;四是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制约的缺失。 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属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没有明确的上级主管部门,只能依靠行业自律等手段来进行自我约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其监督管理上又缺少硬性的依据和规定,监管制约乏力,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准入限制普遍存在 《招标投标法》第 6 条对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准入限制做了禁止性规定 , 但是实际却有很多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准入限制的举动 , 主要表现在 : 通过投标 许可证和不合理的资质要求及收费等办法 , 给外地、外行业投标人进入本地和本行业建设市场设置障碍。 通过在评标办法中预设有利于本地、本行业企业的条款及给予本地、本行业企业放宽资质要求、不合理加分等方式 , 实施地方和行业保护。 地方工程公开招标的范围比较小 , 大部分是邀请招标及议标形式 , 还有地方上的一些工程名义上是公开招标 , 而招标公告仅仅在地方的小报上发布 , 招标范围仅限于本地区 , 将外部的潜在投标人拒之门外 , 实质上是属于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 , 其执业缺乏诚实信用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 设立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其与行政机关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 , 也就是说既不隶属于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也不受控于委托方 , 而是独立的第三方。 而在现实情况中 ,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直接隶属于某一行政机关 , 在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竞争的同时 , 还行使行业管理者的职能 , 为其他代理机构确定行为规范。 有的系统下设了招投标办公室 , 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 一方面行使管理职能 , 另一方面又代替业主从事具体招投标事务 , 根本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 建立 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我国招标投标制未来的发展趋势 我国招投标未来发展途径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评标办法,《招标投标法》中也只是原则规定最低价中标方和综合评标法,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在建设实践中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 评标采用的方法有很多种,例如综合评标法、评标价法、复合标底法、合理低价法等。 但是最低价中标法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最优原则,也是建筑业市场正常运行的内在要求和必然结 果。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仍然存在很多漏洞,这给部门利益争夺创造了可乘之机,致使各种不规范操作和腐败现象较多,为建设市场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虽然国家计划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平台,但是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也有不少人为利益铤而走险。 对此,政府将不断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的实施细则,统一招标方式,明确招标程序,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我国招投标未来的发展趋势 联合体的投标形式 施工单位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不仅能 够填补企业技术和资源的缺口,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能降低或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 这是因为通过联合体的方式投标,联合体的主办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再受 5 0 % 限额的约束,联合体只需要在投标前确定每一家公司的份额,当中标后,份额最大的公司安置主要的管理人员,其他的公司也要配置相应的工作人员参与项目作业的管理。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广泛的应用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目前比较现代化的招投标模式,在广泛推广和飞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着很多主客观上的不利因素。 但是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广泛应用肯定 是毋庸置疑的,它将逐渐取代传统的招投标模式,这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不断提高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的相关网络技术,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的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电子招投标系统更加方便有效地服务于工程招投标活动。 行业协会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建设工程承包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工程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今后,要大力培育和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控制招标代理机构的数量和质量、促其发展。 我国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包括建筑协会、监理协会和咨询协会等,应该进一步发挥他们对建筑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功能,促进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 注重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国际化 鉴于各国的招投标制度的法律框架和原则基本趋于一致,我国修改、完善招投标制度的出发点应更多地立足于体现保障招投标当事人在国 际自由贸易中的利益。 我国在制定完善本国招投标法律时尽量遵循国际性组织的指导性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本国国际贸易利益的同时努力将本国的与世界接轨。 第四章 改进和完善我国招投标制 在那些方面完善招投标制 规范市场行为 规范市场行为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环境的基础和前提。 之所以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上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还很不完善,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也不健全,执法监督的力度不够,贪污腐败、行贿受贿普遍存在且难以根治,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基本处于过度状态。 近些年来,国家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 投资的势头减弱,而建筑队伍却在逐年扩大;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到处承揽工程,这就形成了建筑市场的买方市场 , 建设单位则以建设项目为诱饵,四处钓鱼,要优质工程,却又盲目压价、压工期,承发包方处于明显的不平等地位 ,但在“僧多粥少”的局面下,施工企业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接受许多不平等“条约”,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风险合理分摊及担保要求等很难做到公正合理。 由于施工企业在付出艰辛的劳动之后收益甚微,经济效益和企业自身的积累降低,从而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的如期发挥,发展下去,将会导致整个行业的衰退和萎缩。 目前建筑业内部虽有极少数企业具有国际工程承包的竞争实力,但大多数企业的技术水平不高、管 理素质低下,整个市场竞争的制约力较差,建设规模与建筑业内生产力水平在总量上失衡,建筑市场真正意义上的公开、 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还远远没有形成,所以规范市场行为,完善建筑市场体系,是建筑业走出困境进而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虽然这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快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和招投标法规体系,强化管理,加强监督,提高招标、评标、定标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效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市场的公正、规范 : 首先要积极构建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理清《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之间的关系。 同时,要注意加强《招标投标法》的可操作性。 重视招投标管理 ,平等竞争 制定措施,积极推进招投标制度的实施招标投标作为对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对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在建设工程中必须大力施。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新旧体制交替给建筑市场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在这种市场条件下,由政府对招标投标实施一定程度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政策并采取一定措施显得非常必要而迫切。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各主体的行为。 推进招投标市场诚信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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