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工作制度、职责内容摘要:

、严格维护课堂纪律和执行学生考勤,认真检查学生到课的情况,以保持良好的教学秩 序,促进教风建设。 5 、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第五条 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范围 和对象 :符合主讲教师条件并且 从未担任过主讲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 1 、 申请人 提交 主讲课程 1/2 以上的教案 ( 讲稿 ), 经所在专业或教研室审查 ,并由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 2 、 由 教研室 组织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听课 , 并负责填写听课考核意见。 3 、医院教学督导组 对申请人进行德 , 能等方面的考核 , 并结合听课考核以及专业或教研室的审查情况 , 签署 医院 考核意见。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规定 一、评价目的 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对于加强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和完善教师职务晋升制度,深化教学改革,帮助教师提高教学与水平,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学任务的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暂行规定。 二、评价内容 1 、参评教师可选定一门课程(本人已系统完整的讲授一遍)参加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 、从师德师风、业务水平、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几个部分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评价方法 1 、评价对象的确定。 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是常年要进行的一项工作,可由本人申请、教研室推荐、医院指定等办法确定参加评价的教师。 2 、评价结论的分类构成。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三部分组成:同行专家评价(由医院 组织实施,采用所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占 40 % 比重,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 30% 以内;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另制定,采用网上评价,由教学质量监控科组织),占 30% 比重;督导组随机听课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至少听两次课),占 30% 比重。 同时实行督导组随机听课评价一票否决制,即督导组的评价不为良及以上,总体评价结果不为优。 3 、评价指标的多样性。 考虑到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体育残雪在评价内容与教学方式上的区别,以更好地发挥教师的教学水平,更准确地评价其教学质量,特分别制定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 4 、全面评 价。 每三年之中,各医院对本部门所有教师都要进行一次评价,有特殊情况的可由教务处提前安排或推后进行。 未经过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不具备申报和确认高一级教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5 、自我评价。 不论何种方式确定的被评价教师,本人同意后均要认真填写自评报告,供学院进行结论性评价参考。 6 、最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限期改进,一年内再行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的可以继续担任教学任务,评价不合格取消其任课资格。 教师评学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全面了解教学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教师评学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 目的和要求 (一) 目的 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 要求 1 、教师应认真负责地参与评学活动,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 2 、各教研室应将该工作列为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并重视有关评价信息的反馈工作。 二、 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三、 评价工作的实施办法 1 、由各医院负责组织和实施。 2 、评价工作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学期期末。 3 、任课教师的评议结果由各医院收集后交教务处。 4 、教务处将评议情况汇总分析后,及时反馈到学生所在医院相关部门。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科教科。 附件: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师评学评价表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师教学质量整改表 教学督导工作暂行规定 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积极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机构 医院根据学科和教学的实际情况,成立教学督导组,以领导组织全院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 教学督导工作组的督导员由医院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学及管理人员担任,每届任期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对人员进行调整。 医院教学督组,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2 3 人,成员若干人。 医院教学督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教科,负责日常事务和协助教学督导工作组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参与制定和修订教学工作评估指标、教师考核指标等。 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水平评估、学科、课程和实验室评估、医院教学工作评估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检查、评估和监督作用。 2. 对我 院 教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学风、考风、考纪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 3. 对 教学的各个环节,如集体备课、教学过程、考试、教材的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咨询。 4. 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重大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决策中发挥指导和咨询作用。 5. 参与学院安排的其它工 作。 三、工作方式 教学督导工作组通过听课、召开座谈会、教学检查与评估、专题调研等形式开展工作。 (一)听课 每学期由各教学督导工作组组长制定听课计划,报办公室备案,也可根据督导需要随机安排听课。 在听课过程中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课后与任课教师交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严格教学工作纪律,减少和杜绝教学工作中的事故,促进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特在《泸州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分类及认定 教学事故是指 在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有关人员( 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等)因 违规违纪或失误,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对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直接或间接不良影响,甚至造成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教学事故分为教学类和教学管理类两大类。 教学类包 括课堂与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类包括考试与成绩管理、教学安排与证书管理、教学保障等部分。 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认定详见附件一。 二、教学事故的处理 (一)权限及责任划分 1 、责任人所在科室负责教学事故的初步核查、认定以及对责任人的批评教育。 2 、教学事故的复查、核定和通报: Ⅲ级教学事故由科教科认定;Ⅱ级教学事故由教学督导组审定;Ⅰ级教学事故由分管院长核定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 、人事科负责实施对责任人津贴、奖金等 的处罚。 (二)认定及处理程序 1 、 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和影响报科教科,经查实后,责任人所在科室需填写《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明确列出责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单位或部门集体代替),对事故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后,及时报科教科。 2 、科教科查证、核实。 Ⅲ级教学事故由科教科认定后行文通报;Ⅱ级教学事故报教学督导组核定后行文通报;Ⅰ级教学事故报分管院长核定,将处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决议,由 医院 行文通报。 科教科将认定处理结果在行文通报前通知相关部门 和责任人。 3 、责任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允许在得到处理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申诉材料交科教科。 科教科受理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复查认定和通报。 4 、教学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原始材料由科教科统一存档,并报送复印件给人事科和责任科室备案。 理论课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为了适应高等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使命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教学规范,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使全校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特制定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第一章 基本义务 第一条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第二条 牢固确立以教学为中心的观念,认真完成学院的 各项教 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 勇于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将现代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贯穿在整个教学活动中。 第三条 认真学习高等教育理论,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技巧与教学艺术。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理论水平。 第四条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 第五条 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教学工作,通过言传身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在教学思想上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 的主导作用,既要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学院、 医院 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时时处处注重个人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仪表、行为举止对学生的影响,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第二章 教学环节规范 第一节 备课 第一条 认真研究教学计划,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第二条 认真研究所任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大纲, 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 第三条 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科书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 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明确各章节的重点、难点。 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努力做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第四条 编制好教学行事历(教学进程计划),合理分配课程讲授、实验、实习和讨论的学时。 第五条 任课教师必须在备课上下功夫。 要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每章节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在学院统一下发的备课本上写出规范的教 案。 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必须按规定备好两周课的教案。 每学期必须使用新教案,应注意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应用需要。 有教研室的要坚持教研室集体备课制度,以求更好地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 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 为加强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建设,使教研室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高等医药校教学研究室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及我院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研室的性质和任务 1 、我院的教研室是按照一门或几门课程设置,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进行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 教研室由各级教师(医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其它教辅人员组成。 2 、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和医药卫生工作方针。 根据德知体全面发展的总目标和专业目标,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任 务,搞好课程建设,进行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做好师资的培养提高工作;适当承担与本学科有关的医疗、预防工作、科技开发或其它有关工作。 3 、教研室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发扬民主,团结全体成员,充分发挥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在学术问题上开展自由争论,以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4 、教研室要努力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团结求实,勤奋进取的学风。 5 、教研要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服从大局,团结协作,树立良好的室 风。 二、教研室的管理 6 、教研室的建立和调整,应根据医院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由科教科提出意见,经教学督导组专家研究论证后,由科教科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7 、教研室设主任一人,负责教研室全面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1 — 2 人,协助主任工作。 有条件的设实验室主任 1 人,在主任领导下管理实验室工作。 按需要设兼职秘书 1 人,协助主任管理学事务和有关行政工作。 教研室主任经教研室推荐,由医院任命,报科教科备案,任期四年。 三、教研室主任职责 8 、教研室主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集体工作,带头搞好教学工作和教研室 秘书工作职责 一、总体要求:教研室秘书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施教学计划以及进行教学管理等教学活动的重要管理岗位。 教研室秘书在教研室 主任 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科教科的指导和考核。 二、协助起草、修订本系教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教务日常管理程序。 三、协助做好新专业申报汇总、年度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工作; 四、协助进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组织与汇总工作; 五、配合组织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的调整和审核工作; 六、指导教学组长将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录入学分制系统。 七、组织各教研室进行教材预订,经教 研室主任核准后报送教务处联系; 八、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学生选修专业选个课工作,并将选课结果报教务处; 九、收取、审核教学日历,收取所承担课程的实验课表; 十、编排本系专业课程重修课课表; 十一、参加调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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