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南段)内容摘要:

14 本工程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情况误差超过风险包干系数范围的,可调整超出部分工程量或者因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实物工程量变化的,可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增减,并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㈠ 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① 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 ②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类似单价经换算后确 定。 ③ 不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市造价站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 费用标准、价格信息计算出的造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但工程结算时最终以市财政审核所审定的为准。 中标价降幅系数 =中标价 /工程控制价 100%。 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站或海沧财政审核所审核后确定。 ㈡ 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 ① 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 ② 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与中 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③ 《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站或 海沧财政审核所 审定。 ㈢任何变更导致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除工程量增减按实计算外,其单价均不予调整。 B、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C、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 7) 推荐选用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及有关政策 性文件 (一)推荐 选用的 计价规范 定额: 《 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1012020);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2012020); 《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FJYD401~ 4072020); 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5 二 ΟΟΟ 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 GB505002020); 《福建省建筑 安装 工程 费用 定额》( 2020 版) ;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20);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2020);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2020); 《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2020); 1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2020); 1 《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二) 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 执行 《福建省建筑 安装 工程 费用 定额》( 2020版)的通知 厦建建( 2020) 17 号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 颁布实施 《 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 的通知 厦建建( 2020) 16 号 ;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 颁发 《 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导 》 的通知 闽 建 筑 [2020]9 号 ; 福建省建设厅 关于 颁发 《 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 》 的通知 闽建 法 [2020]3 号 ; 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修改调整 “ 两贴 ” 费用标准,岛屿过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厦建建字( 2020) 051 号 ; 关于印发《厦门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财工( 1999) 23 号 ; 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 厦建建( 2020) 015 号 ;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厦 财综 ( 2020) 29 号 ;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建建【 2020】 18 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若干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6 规定的通知 厦建建( 2020) 45 号 ; 1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建建【 2020】 15 号); 1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措施 (试行)的通知(厦建建【 2020】 63 号); 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颁发《厦门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参考价目表》的通知(厦建建 [2020]82号 ); 1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最低控制线标准(厦建价【 2020】29号); 15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厦建建【 2020】 55号)。 1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调整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20版)利润率等文件的通知(厦建建 [2020]29号 )。 ( 8) 文 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承包人必须按其所报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根据该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列出详细的实施措施和支出清单,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监管使用,按实支付。 如发现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详细支出清单,实施的项目不予支付,并处于等额罚款且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各投标人应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列明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的详细支付清单,未按招标文件列明支付清单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 9)劳保费 本次投标暂不计取劳保费,劳保费在中标后由厦门市造价管理站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企业 劳保核定卡测定 ,并计入工程造价作为本工程合同价。 (10)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为方便电子评标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光盘 ),该电子清单应能打开并运行 ,在开标会上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 ,将作废标处理 .推荐使用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系统 :水工工程 —— 采用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组织开发的沿海水工建筑工程概预算系统( YHSGGYS);建筑安装工程 —— 采用海迈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 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7 表 1 参加开 标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名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因事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现授权委托 . (单位名称 )的 . (姓名)为我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 的 的开标会议,代理人在本工程开标、评标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 投标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8 第二章 合同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1. 业主 (以下称“甲方” )为兴建: 工程,同时接受了 (填入中标人名称 ) (以下称“乙方” )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2. 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3. 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 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 合同协议书; (3) 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 合同专用条款; (5) 合同通用条款; (6)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7)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4.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5.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6. 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7.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8.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9.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十份,甲方执七份,乙 方执三份,当副本与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9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2020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2020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二○○五年 月 日 签约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厦门海沧大道外侧海域整治工程 (南段 )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20 二、银行履约保函 致: (发包人名称) .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工程及合同名称) 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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