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标准版本内容摘要:

字: 乙方签字: 备注栏: 注: 1. 在填写签署本协 议前请详细阅读该协议 书 背附内容。 2. 本《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的 适用 条件为:在四川省内道路上发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在四川省内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仅涉及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 2020 元以内、各方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办法处理。 本协议 书 一式两份 ,如涉及多车事故,可使用多份协议书。 使用多份协议书 的 ,协议书表述内容必须一致,并在备注栏注明与此次事故相关联的其他协议书编号。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制温馨提示: 本协议书严禁涂改,如有涂改,协议书无效。 为方便您快速理赔,《协议书》请随车携带。 2 须 知 目的、依据: 为了向客户提供更 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更好地发挥交强险在我省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中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 简化交强险理赔程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的通知》(中保协发 [2020]257 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定制《四川省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互 碰 自赔”处理办法:指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 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20 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 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 损失进行赔付。 适用范围 ,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事故车 辆均在 四川省内各保险公司 投保交强险; ② 在 四川省内道路上发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 道路交通事故; ③ 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20 元)以内 ; ④事故各方均有责任 ; ⑤ 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办法处理。 处理程序: ,各方当事人均 应 立即向各自的 交强险 承保公司报案; “互碰自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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