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理论与方法研究论文内容摘要:

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 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 高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 .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 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 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业主过分注重标价,施工企业盲目报价。 有的业主过分注重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尺度,有些企业就抓住这个特点,在对设计意图、工程面貌和现场情况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为了揽到工程,承诺虚假条件,低价抢标,而业主也没有实事求是地去考察投标单位能否按报价完成任务,结果导致让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甚至有些 6 中标单位还不愿意自己去做,而是分包下去自己抽拿管理费,这样层层克扣,若要保证工程质量就根 本无利可图。 这时,对于讲信誉的施工企业则要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节省管理费用等来弥补工程承包资金的不足,然而对于有些承包企业则是以偷工减料的不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 另外,过低的标底还会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投资 不足,拔款不到位,建设中产生停工待料的情况,从而使一些本该紧密衔接的工程而没有及时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也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及时发挥。 (二) 关于完善招投标工作的几点建议 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 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 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 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 ,对其实已经 “ 内定 ” 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 “ 陪标 ” 现象的 “ 症结 ” 所在。 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 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 “ 陪标现象 ”。 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 “ 豆腐渣 ” 工程。 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 “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 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具体说来就是: 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 布。 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 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提高监理成效,杜绝 “ 转包 ” 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 “ 转包 ” 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 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 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 具体措施如下: 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 7 业道德教育。 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 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 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 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 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 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 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 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 ,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 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 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 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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