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龙镇仙龙小学新建综合教学楼工程招标文件_图文内容摘要:

料、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搬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包括在各相应子目的投标价格中。 (2)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分包人实施专业分包工程所有供应、安装、完工、调试、修复缺陷等全部工作的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利润,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有暂估价(暂定价)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填报,不得浮动。 投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各单位 工程报价之和必须等于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各单位工程报价应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工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规费 +税金;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清单工程量应等于合价。 投标人编制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对应分部分项报价一致。 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编制投标报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报价无效,商务部分评审为不合格。 工程结算与调整原则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总价 =(C E)+(F + G) P + K + M C—— 中标价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 E—— 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 (不含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 )。 F——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措施项目费 (不含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 第 15 页 共 77 页 部分 )。 G—— 按本章第 (5)条及第 (1)条至第 (3)条规定计算的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K—— 包括按本章第 、第 (4)条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 (5)条确定的实际结算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第 (6)条确定的规费和税金共计四部分。 P—— 中标价 /最高限价。 M—— 投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 工程价款调整 (1)材料价差调整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人工价差调整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 (含设计变更 )范围和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4)当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 (含设计变更 )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人应按调整后的项目特征及本章第 (1)、 (2)条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按本章第 (1)、 (2)条确认后执 行。 (6)招标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包干。 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项目清单单价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按本章第 (1)、 (2)条确认后调整。 (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人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相应费用并调整工程价款。 ①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 人承担; 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对违反招标文件第 ,结算时按就低原则对结算价款进行调整。 其他项目竣工结算调整 ,相关内容按以下要求调整: (1)变更缺漏项清单执行标准: ①工程量清单计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0)或其适用修订版本、《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②计价定额: 2020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 16 页 共 77 页 (2)变更缺漏项清单取费标准:按重庆 2020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套用定额和计取各种费用。 (3)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中标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人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4)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②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人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③索赔费用应依据发包人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 ④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包人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 ⑤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项目的工程价款中。 (5)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按渝建发 〔 2020〕 158号文件规定合格标准结算。 (6)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主要包括:工程排污费;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若出现本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重庆市政府或市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 材料采购: (1)本工程材料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招标人和中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投标报价范围外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采购时须由招标人、监理人和中标人认质认价。 (3)30万元及以上未计价材料的采购,按照永川委办发〔 2020〕 33号文件执行。 工程竣工结算时间要求 (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 (含工程结算 )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必须在 2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业主单位复核,审核工程结算。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 31天起,按相关规定给予承包人相应 处罚,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实行工程结算审定制度 工程结算根据有关规定报审计机关审定,工程结算未经审定,不能作为支付结算价款的依据。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及投标币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 17 页 共 77 页 本项目一律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分包 不允许分包。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果有)。 根据本章第 , , , 、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的质疑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全部内容。 若发现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便补齐。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有质疑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质疑。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内容。 第 18 页 共 77 页 招标人对投标人质疑的答疑时间及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并以公开答疑的形式递交所有投标人。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招标人发布的答疑,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招标人答疑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有关答疑招标文件的文件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本章第 、第 以答复。 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及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等前后不一致的或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 (修订函件 )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答复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 (含 )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主动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人发布补充通知、修订函件等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将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开发布的形式递交所有投标人。 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后发布补充通知、修订函件等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则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补充通知、修订函件等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招标期内招标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答疑、澄清和补遗等相关资料。 无论投标人是否及时下载或认真阅读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则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项目所存在的所有风险。 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因在开标前未随时关注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票据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手续 (特殊情况下除外 ),将第 (1)或 (2)条规定的全部资料提交至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便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协议书 ),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第 19 页 共 77 页 定提交必须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手续 (1)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手续: ①退款申请 (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的授权书一份,说明事由并附法人、项目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 ) ; ③施工合同 (复印件 ); ④该项目见证证明 (复 印件 ); ⑤ POS机刷卡回单 (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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