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20xx0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常出现的问题内容摘要:
(万元 ) 动工时间 完工时间 设计 水平年 建设区域 长度 /面积 (m/hm2) 挖方量 (万 m3) 填方量 (万 m3) 借方量 (万 m3) 弃方量 (万 m3) 合计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地貌类型 气候类型 植被类型 现状林草覆盖率( %) 土壤类型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2 a)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hm2)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 a) 项目建设区 (hm2) 扰动地表面积 (hm2) 直接影响区 (hm2) 损坏水保设 施面积 (hm2) 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 (t) 新增水土流失量 (t)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防治 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土壤流失控制比 拦渣率 (%) 植被恢复系数 (%) 林草覆盖率 (%) 防治 措施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投资 (万元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独立费用 (万元 ) 水土保持监理费 (万元 ) 监测费 (万元 ) 补偿费 (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法定代 表人及电话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填表说明:①动工时间为施工准备期开始时间;②重点防治区类型指项目所在地归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情况;③防治目标填写设计水平年时规划的综合目标值;④防治措施指汇总的建设期各类防治措施的规模;⑤水土保持总投资不包括运行期的各类费用。 13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⑴流域管理机构只填写了当地流域名称未注明代管流域机构。 ⑵防治类型区 只填了所在省三区公告中的划分情况,未填在国家公告三区中的划分情况。 ⑶六项防治目标填写了设计水平年预期达到的目标值,或照防治标准照抄不进行各种修正。 ⑷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未填平均值 ⑸分区防治措施只列了新增部分,未列主体已有措施内容。 ⑹措施投资只列了新增措施投资,未计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 ⑺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包括了生产运行期的投资,未将生产运行期的投资单独列出。 二 、方案 编 制 总则 部分 (一 )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与义务、防治对策与技术、建设管理、监督检 查等方面说明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⑴将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混在一起。 ⑵将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写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任务。 ⑶根据个人的理解随意写。 (二 )编制依据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14 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分层次列出,与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的不应罗列。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⑴不管是否与本项目有关,只要沾点边就列,造成无关内容过多。 ⑵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不清,将规范性文件列为规章。 ⑶未及时补充新的文件。 ⑷只列了水土保持相关的技术 规范与标准,未列项目所属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⑸对所列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未认真看过 ,在已列文件中宣布作废的文件仍被列上。 (三 )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指导思想要有针对性,对具体方案编制具有指导作用。 编制原则也要有针对性,应反映建设项目的特点。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①丢掉了此部分内容。 ②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无针对性,对具体方案编制无指导作用。 ③将所有常见的原则(责任明确、预防为主、生态与主体并重、综合防治、因地制宜、永临结合、景观协调、经 济合理、综合利用、三同时、公众参与、以新带老、合理界定方案编制范围等)照抄,未结合本项目的特点。 (四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5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⑴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的等级。 ⑵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的等级。 ⑶同一项目所处区域按上述两种确定方法确定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 ⑷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其所经的不同标准等级区域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⑴ 防治标准采用的不准确,未说明采用较高防治标准的理由。 ⑵ 线型工程项目未根据其所经的不同标准等级区域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 (五 )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1)方案编制深度的确定 按照方案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设计相一致的原则。 对尚处于立项阶段且未动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达到可研深度;对已动工未完工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补报方案时编制深度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2)设计水平年 方案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对建设生产类项 16 目,方案设计水平年指项 目投产后的当年或后一年,不是达产年。 3)方案服务期 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 10 年;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建设生产类项目方案服务期应结合首采区、初期灰场等的使用年限确定。 经常出现的问题: ①已建、在建项目也按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②由于新规范中未列方案服务期,多数建设生产类项目未列方案服务期。 三、 项 目概况 项目概况的介绍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新规范和审查要点对此部分的要求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并附地理位置图)、地理坐标,建设目的与性质、工程任务和建设内容、等级与规模、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建设工期等,并附工程特性表。 若与其它项目有依托关系,还应做出说明。 对矿山类项目,除了介绍境界范围、资源与可采储量、开采年限、开采方式及接替计划外,还应介绍首采区的情况。 应突出项目的特点、优势。 经常出现的问题 1)工程特性表中的问题 17 ①为减少水土保持技术文件技术咨询服务费将土建投资少列。 ②对改扩建项目未交待与前期工程共用的项目内容,未说明项目建设区中利用前期项目已征 地的情况。 ③对供、排水管线的长度、管材、管径未进行介绍。 ④对道路只介绍长度,未介绍道路的宽度。 ⑤对项目的主要原料及运输方式未介绍。 ⑥对道路只介绍长度,未介绍道路的宽度。(最新整理)20xx0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常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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