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内容摘要:

标,应当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共同依法组织招标;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并负责后续管理工作。 三、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 (一 )自行招标的条件 、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 ,具备不少于 6 名专职人员。 其中: (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 员不少于 3人并且至少有 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 (2)从事工程招标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全部专职人员均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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