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土建篇内容摘要:

槽式接头处混凝土应达到 100%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安装用的临时支托。 第 条 墙板板缝施工前,应对墙板四边和滴水线等进行检查和清理,损坏处应进行 修补。 第 条 采用防水材料的板缝,基层必须坚硬密实。 如有疏松应予清除,基层表面不 能有油污及灰尘,并必须干燥。 板缝外口采用油膏嵌缝或防水砂浆嵌缝时,应在板缝两边贴 临时防污条,施工完毕撕去。 调制防水砂浆可掺入适量纤维性材料。 第五节 工 程 验 收 第 条 应对下列工程项目进行中间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 程记录: 一、钢筋及外包钢骨架的加工、焊接及安装。 二、预埋件的加工、焊接及安装。 三、构件的接头施工。 第 条 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设计变更及原材料代用证件。 二、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件及现场试验报告。 三、钢筋及型钢的焊接试验报告。 四、混凝土试块的试验报告 (包括灌浆混凝土试块的强度试验报告 )。 五、混凝土工程施工日志。 六、装配式构件的制作及安装验收记录 (包括吊装记录、焊接记录 )。 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八、工程重大问题的技术资料及处理文件。 第三章 主厂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条 本章适用于主厂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包括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管混凝土 结构及框架滑模 )的施工及验收。 第 条 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主厂房现浇钢筋混凝土 工程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并经批准后方准施工。 编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择与布置起吊运输机具、临时管线、电源、交通道路及施工组合场地时,应使施 工布局合理、经济、安全,并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机械的效能。 二、确定施工顺序、选择施工方法时,应符合电厂设备安装顺序及投入 运行的需要。 三、应尽量扩大地面作业,采用组合模板、组合骨架、吊装就位、桁排架支模及可调节 的支承架等先进施工方法。 四、选用现浇施工的垂直运输和提升机械,应考虑同时可适用于屋面施工的可能。 五、布设现浇施工的脚手和施工通道,要力求不 (或少 )影响厂房内及其附近施工面的开 展。 六、要妥善解决现浇结构施工在空模阶段的稳定和偏移,要对保证轴线和断面尺寸的正 确采取有效措施。 第 条 现浇钢管混凝土、框排架滑模施工等新结构、新工艺,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 措施及操作规程。 第 条 框架结构宜采 用分层、分段平行流水作业法施工,并应符合结构设计的要求。 第二节 钢筋混凝土结构 (Ⅰ )模 板 工 程 第 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组合钢模板体系,做好配模设计,扩大其使用率。 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结构外形尺寸所规定的精度和结构在空间位 置上的正确性。 三、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符合钢筋绑扎、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工艺要求。 模板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 第 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设计应符合《钢筋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4—83)第二章第二节及《组合钢模板 技术规范》 (GBJ214—82)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 条 组合钢模板及其附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 (GBJ214—82)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钢模板及支架应妥善保管维修,严重锈蚀、变形及有裂缝 的钢模板不得使用。 第 条 少量异形结构可采用木模板,板面应刨光。 第 条 木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 项次 1 2 表 木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项 目 拼合板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1)刨光模板 (2)不刨光模板 拼合板的长度、宽度与设计尺寸的偏差 (1)长度、宽度在 1m 以内 (2)长度、宽度大于 1m (3)沿对角线 允许偏差 (mm) 1 3 3 4 5 3 拼合板中间缝宽度 平板模板表面的最大局部不平 (用 2m 直尺检查 ) 1 4 (1)刨光模板 (2)不刨光模板 3 5 第 条 模板表面均应涂刷隔离剂。 选用的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外露表面的美观。 第 条 安装基础模板时,应符合下例规定: 一、侧模与斜撑的夹角不小于 45176。 \u65292X斜撑必须牢固。 支承土为湿陷性黄土时,必须有 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壤,必须有防冻措施。 二、当两面侧模距离较远,不易构成对拉条件时,应采取劲性拉锚或横向斜支顶措施。 三、用泵送混凝土工艺时,应采取防止侧模上移的措施。 第 条 安装柱模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柱模支承面应平整坚固,定位正确牢固,柱边线正确清晰。 二、 安装预拼装的大片模板,应同时安设临时支撑,并不得系在柱的钢筋上。 三、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整体稳定。 柱高大于 4m 时,应四面支撑;柱高大于 6m 时,宜将其支撑连成一体,使之形成整体构架系统。 四、柱箍应按配模计算进行安装。 当用圆钢管扣件作柱箍时,扣件布设应在配模设计中 明确。 五、柱高超过 2m 时,侧模应留设浇灌混凝土用的门洞,柱脚处应留设清渣孔。 第 条 安装墙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拉螺栓及垫块应与模板垂直。 二、墙面较大时,宜分几块拼装。 拼块间应连接密合、牢固。 连接处的钢楞不得 少于分 块相拼模板的钢楞数。 三、墙模板应平整、不偏斜、接缝严密。 接缝处的 “U”形卡应装全。 对拉螺栓松紧适 度。 螺栓套管或垫块的长度可比墙板厚小 5~ 8mm。 第 条 梁、板模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底模与横楞应拉接,横楞与支架应连接牢靠。 采用组合钢模板时,侧模与底模应通 过角模用 “U”形卡连接。 梁上口应设拉条。 二、模板单块铺设安装,必须在支撑架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撑架连接牢固后才能进行。 三、梁跨度等于及大于 4m 时,模板应起拱。 如设计无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 的 1‰ ~ 3‰。 第 条 安装煤斗模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煤斗模板应放实样。 根据斗壁尺寸及斜度,内模宜随混凝土浇灌分层安装。 如采取 一次支完的方法,则应在内模上预留梅花形布置的浇灌孔。 孔中心距在水平向宜取 , 垂直向宜取。 二、内模支撑系统应构成一个独立的整体。 支撑的形式和数量,应保证在浇灌混凝土过 程中便于安装模板及捣固混凝土时模板不发生变形和位移,以确保斗壁设计尺寸。 三、出料口的内侧模板,应在内壁板全部支完并清除模板内杂物后,且在浇灌出料口混 凝土前,将其封牢。 四、 上承式煤斗外壁模板宜采用排架支设,并加设斜撑或水平支撑,以保证支架系统的 整体稳定。 五、出料口底模板承受荷载大,应经计算合理选择支柱截面。 支柱荷载应均匀地分布在 下层楼面结构上,对该层楼面结构应进行核算,必要时进行加固。 在底模支架拆除前,下层 楼面结构的加固支架不得拆除。 六、煤斗与框架宜分两次施工。 煤斗梁连接处的模板应满足施工缝处理的要求。 第 条 排架支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排架必须支设在坚实、平整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排架支柱下端一般 应垫以通长垫木或型钢。 二、采用多层排 架支模时,应根据支柱材料情况选择合适的层次,一般每层排架的高度 以 4~ 5m 为宜。 上下层排架的支柱应在一条竖直线上,其轴心偏差不超过立柱断面直径或 短边长度的 1/4,且不超过 30mm。 三、排架支柱的纵横向必须设置水平拉杆和剪刀撑,并与排架支柱连接牢固。 水平拉杆 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 2m,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 6m。 当楼层高度超过 10m 时,尚需考 虑设置水平向剪刀撑。 排架支柱纵距应由计算决定,一般宜取 ~。 四、每层排架顶部均应有通长的托板,其宽度应满足搁置上层排架的需要。 支柱底部 宜 用木楔楔紧或在中部设螺旋调节装置。 五、支柱宜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接头不宜超过两个。 六、单排柱的排架,应在横向与建筑物或地面拉接牢固。 第 条 桁架支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层间高度大于 5m 时,宜用桁架支模。 桁架宜采用下泵式钢桁架或钢木混合桁架。 桁架形式、构造及用料规格应由计算确定。 二、桁架各节点的结合应紧密,上弦杆应有 3‰ 起拱度。 桁架制作质量应参照《钢结构 工程验收规范》 (GBJ205—83)等有关规范,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可抽样做荷载 试验。 三、桁架的榀数、 间距应由计算决定,桁架之间应用水平拉杆联系,并使同一平面内的 所有桁架组成一个空间整体。 四、桁架宜搁置在排架立柱的竖向中心线上,以保证桁架荷载能可靠地传到排架上。 第 条 安装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不得遗漏。 在混凝土浇灌前应进行 检查验收。 二、精度要求较高或重要的预埋件,宜在预埋件和钢模板上钻孔,并用螺栓将预埋件固 定在钢模板上。 三、预埋件与钢筋焊接固定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损伤钢筋。 第 条 模板安装和预埋件、预留孔洞允许偏差,应符合《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 (GBJ204—83)的规定。 第 条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拆模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预留孔洞内模的拆除,应能保证混凝土表面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拆模时应避免振动 和碰伤孔壁。 二、承重模板的拆除,当设计无要求时,应达到表 所要求的混凝土强度。 表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 按设 计标号 结构跨度 L 项次 结构类型 的百分率计 (m) (%)项次 1 2 3 4 5 板 梁 框架梁 悬臂梁 煤斗、煤槽壁 L≤2 L> 2, L≤8 L≤8 L> 8 L≤2 L> 2 50 70 70 90 70 70 100 70 第 条 当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而需提前拆模,或拆模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 而需承受部分至全部计算荷载时,必须经过核算并经技术主管批准。 第 条 大体积混凝土基础拆模,除应满足混凝土强度要求外,还应考虑温度裂缝 的可能性,且混凝土中心温度与气温之差应小于 20℃ ,方可拆除模板和保温层。 (Ⅱ )钢 筋 工 程 第 条 吊车梁中不得使用经过冷加工的各种钢筋。 预埋铁件的锚筋应采用未经冷 拉的 Ⅰ 、 Ⅱ 级钢。 第 条 煤斗壁因支模或其他原因需要留洞时,允许将钢筋割断,但应留出足够的 焊接长度,补洞前必须将其焊接牢固。 第 条 当煤斗壁与大梁的混凝土分开浇筑时,预插在大梁上的钢筋与斗壁钢筋的 接头应采用焊接,且接头位置应间隔交错,在构件同一截面上接头钢筋面积不应超过钢筋总 面积的 50%。 第 条 各层柱接头处上下钢筋,如轴线偏差较大时,宜采用冷弯校正,不得用锤 敲打。 如冷弯校正有困难,可采用氧焰加热纠正,加热温度不得超过 850℃。 第 条 应采用正确的支撑、定位器、垫块等来保证钢筋的设计位置,不得用钢筋 头、石块做垫块。 对大体积钢筋混凝土基础的上部钢筋,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 钢支架固 定。 该支架应经计算,以保证上部钢筋的稳定可靠。 第 条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表 的规定。 第 条 钢筋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允许偏差 项 次 1 2 3 项 墙和板 梁和柱 基础 目 厚度 ≤100mm 厚度> 100mm 受力钢筋 钢箍和构造筋 有垫层 无垫层 保护层厚度 (mm) 10 15 25 15 35 70 允许偏差 (mm) 3 3 5 5 10 15 项 次 1 2 3 4 5 表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受力钢筋排距 受力钢筋间距 钢筋弯起点位移 绑扎骨架 钢箍和横向钢筋间 焊接骨架 位 置 预埋插筋 长 度 (Ⅲ )混凝土工程 允许偏差 (mm) 177。 5 177。 10 20 177。 20 177。 10 8 +15 第 条 施工准备阶段,应对当地的砂石料货源及材质进行调查。 应通过试验和优 选确定供货单位。 每批进货的砂石料,都应按有关规定抽样试验,经鉴定合格后才准 使用。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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