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应店街镇幸福水库及上游水库围护栏建设工程内容摘要:

续) 28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完成合同 工程 量的 50%,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20%, 工程 完工验收 合格后付至 70%,经有 关部门审计后 14日内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 95%,余下的 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修)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 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9 年度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市内企业 及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市外企业 无须再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 (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出现不足情形时,须补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账号: 29203610201801017592 4 30 项目 保证金 市内企业和 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 市外企业如 未缴纳年度保证金,须按以下规定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13 日 12:00 时止 收款单位:应店街镇集镇建设 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应店街支行 银行帐号: 2020 0003 2654 495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 3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5%(其中质量保证金40%、工期保证金 3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 30%) 收款单位:应店街镇集镇建设 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应店街支行 银行帐号: 2020 0003 2654 495 32 预中标人公示期间有关要求 在公示期间,预中标人必须向诸暨市应店街镇招标办递交本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前推两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3 其 他 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装订成册送招标人审查。 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建办市〔 2020〕 7号文件规定。 中标市外企业如本项目所需资质尚未在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须按《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办 法(试行)》办理备案手续。 本工程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后 7日内必须签订合同并进场,逾期未成,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 前附表(二)日程安排表 注: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20年 9月 9日 8: 30时 — 2020年 9月 12日 17:30时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自行下载 踏勘现场 / / 不集中组织, 自行踏勘 招标文件澄清 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12日 17:30 时止 如 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05758722805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9月 14日 9:30止 诸暨市应店街镇政府六楼 会议室 现场递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20年 9月 14日 9:30时 诸暨市应店街镇政府六楼 会议室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办理招标申请,并经诸暨市 应店街镇 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镇 招标办 )备案,同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项。 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项。 本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项。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0 项。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0 项。 、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一)第 5项。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9项。 投标人必须根据施工总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竣工日期以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签发验收证书的日期为准。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8项。 按照现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其返工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时间 计入施工总工期,并按工期处罚要求处罚。 如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为优质工程时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办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33 项中明确。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1项 ; ( 2)项目经理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第 12项 ; 7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基本完成 (如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须已通过验收 ),且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 关书面材料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或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 3) 诸暨市外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市外工程企业符合诸政办发〔 2020〕72 号文件规定》及《关于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招投标时享受市内企业政策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向市公管办提出招投标时享受诸暨市内企业政策待遇的申请,通过后,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 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招标文件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图纸押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8 项。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8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施工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专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 理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部分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推荐三个(含)以上主要品牌,中标后由承包人选择其一自行采购。 具体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暂估价项目[专业工程、材料(设备)]:部分材料(设备)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投标人按暂估价进行报价。 属于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参照通用合同条款 项第 1 种方式确定。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参照通用合同条款 项第 1种方式确定。 具体暂估价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除 项和 项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 商品砼、预拌砂浆的使用按诸暨市人民政府令第 43 号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修改文件, 9 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章 次 内 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除投标人须知第 款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 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口头解答、介绍,仅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修改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者对招标日程安排有异议,均应在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认可。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或是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以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形式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并根据需要修改投标文件。 补充通知、修改文件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的约束力。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修改文件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网站公布的补充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投标人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及图审时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如有),认真复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发现综合单价上限价不合理或其他问题,应在招标文件澄清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视为认可。 复核误差在招标控制价总价 2%(含)以内且单项误差 10%(含)以内的,工程量清单(招 标控制价)不作调整,投标人可在报价时自行平衡;误差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 2%或单项误差超过 10%的,则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复核。 如有调整,调整结果以投标人须知第 项方式发出。 (招标控制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修改文件; 10 ( 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3)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5)《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20 版); (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0); ( 7)《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20 版); ( 8)《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20 版); ( 9)《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20 版); ( 10)《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20 版); ( 11)《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 2020 版); ( 12)《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20 版); ( 13)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20 版); (14)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 (2020 版 )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 2020〕 64号)。 ( 1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信息,无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企业管理费按相应工程类别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利润按中值计取,规费及税金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1 项。 材料设备价格采用依据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22项所述。 招标控制价须经市审计局审定。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字。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的文字均使用中文。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封面 ( 2)授权委托书 ( 3)投标承诺书 ( 4)投标函 ( 5)项目经理简历表 ( 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 8)总报价书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有关规定编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 16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和“副本”,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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