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乡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内容摘要:

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二)各科室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和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各科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院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3 (四)各科室应当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五)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六)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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