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修检修制度内容摘要:

术部门根据第二条的规定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统计建档,并根据各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说明和自身特性规定检修期限 ,并随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变动及时更新。 第五条 技术部门按照各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规定的检修期限进行检修 维修,并做好记录 ,并通报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第六条 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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