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法人治理培训教材ppt(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2)其他出资 • 股权比例 • 股权比例是公司法人治理的基础 • ( 1)绝对控股 • ( 2)相对控股 • 财务报表的合并 (三)股东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 • 股东会的职权 •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股东会的职权 •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1)召集; • ( 2)通知; • ( 3)开会; • ( 4)表决; • ( 5)记录。 四、董事与董事会 • (一)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二)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 • (三)专门委员会 •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一)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董事的任职资格 • 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董事的权利与义务 • ( 1)忠实义务 • ( 2)勤勉义务 (二)董事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 • 董事会的职权 •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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