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讲义-20xx年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摘要:

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如设立工程指挥部、摄制组、筹备领导小组等。 :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 (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  ,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其中第3项还应当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  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例题单选题】存款人不得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情形是(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临时存款账户的适用范围。 【例题多选题】下列( )情况下,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专用存款账户。 选项D属于基本存款账户。 【例题判断题】企业申请开立注册验资资金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例题单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注册验资。 因此选项B是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此选项C开立的是一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因此选项D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注意】与个人储蓄账户进行区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1)使用支票、信用卡、电子支付等信用支付工具;  (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 ——身份证、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军官证、警官证等有效证件。 (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  【例题判断题】个人储蓄账户的用途主要是办理个人现金存取,但也可以办理个人转账收付结算。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个人储蓄账户的用途主要是办理个人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例题判断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和法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 )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不包括法人。 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  (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  ;  ;。 (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  【例题多选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的银行账户种类有( )。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 【例题判断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只能是单位开立。 ( )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账户管理办法》突破了账户只能属地开立、属地管理的原则,规定单位或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央行)  、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  ,监督和检查其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三)存款人的管理(开户的企业或个人)。 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对开户单位的处罚)  区分非经营性存款人和经营性存款人的处罚。 对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都是1千元;  对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金额有3种:  (1)1000元的罚款  (2)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事项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非经营性存款人处罚金额、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1000元1000元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例题多选题】存款人的下列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有( )。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的罚款一律是1000元。 【例题单选题】存款人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的罚款。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对于使用过程中的违反规定的事项,对经营性存款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5万30万  ——5000元3万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例题单选题】下列票据中,不属于《票据法》调整范围的是( )。 『正确答案』D  (二)票据的功能  (最初功能)    (债务抵消功能)    (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三)票据当事人  :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 (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注意】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无付款人。 ★  :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 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是指票据正面记载的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4)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只在商业汇票中才有)  (5)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6)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7)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 【例题单选题】根据规定,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经存在的当事人。 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例题单选题】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指( )。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当事人的有( )。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四)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的概念  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①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②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③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 ④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判断、多选)     (2)票据权利的取得  ①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①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②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③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④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⑤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④、⑤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收款人和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例题单选题】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 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 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中,A公司为出票人。 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时限,根据“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的规定,应该为2006年12月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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