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石矿工业场地建设与矿石开采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3— 9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 2020)、《化学矿山安全规程》 (发包人提供 ),本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采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发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一式三套,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转借或用于其他项目施工。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姓名: 姜学农 ,其职权是: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协调管理、现场指挥、签证审核并上报批准、工程量计量审核并上报批准、组织阶段 (中间 )质量验收、督促承包人加强安全管理、按合同考核施工进度及工程预结算等。 发包人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及部分临时设施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距工业场地 不超过 100 米的地点,施工用便道修至工业场地 ,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6)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7)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8)协助处理施工现场村民外协工作; (9)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矿业 有限公司 ****硅石矿工业场地建设与矿石开采 工程招标文件 14 (10)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及时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协助处理施工中的异常情况; (11)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派驻的施工项目经理:姓名 : ,其职权是:代表承包人履行施工合同、全面负责承包人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代表承包人进行相关事宜协商,签收发包人发出的文件、指令、规章制度等文件。 承包人应完成的工作: (1) 确保承包人施工区域内所有人员安全,否则按安全事故所损失金额 接受发包人的等额罚款; (2) 按照设计图纸、规范以及发包人的要求和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所承揽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3) 向发包人提供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报表; (4) 根据工程需要,办理承包人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等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5) 按月向发包人报送施工进度情况,并申请发包人对已完工工程进行验收签证 ( 2 人以上) ,以此作为月度工程结算的依据 ; (6)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和环境保护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 形式通知发包人。 相关费用及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8) 施工中应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9)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文明,交工前应对现场进行清理,达到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 独立在 ***林区工商、税务、安全、公安等政府行政部门完成注册或登记备案,向相关部门报告和联系工作,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11) 法 律法规规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未能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 承包人必须保证投标承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设备和管理力量准确到位,进场时将上述人员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按承诺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详细的施工实施方案和符合本合同约定进度要求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加以完善后实施。 承包人按发包人确认的方案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实际进度达不到发包人 月考核 计划的进度要求,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发包人则需增加合同价款。 承包人在施工中如果因承包人的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能达到发包人月考核计划进度的***矿业 有限公司 ****硅石矿工业场地建设与矿石开采 工程招标文件 15 80%,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撤离现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不得损坏已经形成的工程实体,并不得影响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五、开 工、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停工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及时答复。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影响,经发包人确认 后应及时给承包人签出“影响时间确认单”作为月计量考核进度的依据。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 (4)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的。 (5)不可抗力; (6)地质原因影响造成的施工进度不能正常进行。 六、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巷道超高超宽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发包人验收时不予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巷道断面规格不够,发包人指出后承包人必须补挖到位。 质量等级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井巷掘进带矿质量以 发包人 生产技术部门每月对各工作面刻槽取样的化验结果下达当月质量标准进行分级堆放,并由 承包人组织人员按发包人要求手选废石。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但按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检查的情形除外。 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将自检资料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组织复检,确认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若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安全施工 ***矿业 有限公司 ****硅石矿工业场地建设与矿石开采 工程招标文件 16 承包人 应持其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格、证照等 ,到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直接向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报告和联系工作,接受 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管理以及对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 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或结算标准 ) 已包括承包人按图施工所需的所有安全投入 (设备、设施、工器具、人员工资及工伤保险、医保、社保等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承包 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详细、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安全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特种作业,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由合格的持证人员承担,承包人应保证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并按照相关部门或行业规定的程序进行特种作业。 承包人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为强化安全管理,承包人向发 包人交纳安全风险金人民币 万元( 伍拾万元整 )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如承包人发生伤亡事故 一次 ,发包人处承包人 20 万元 罚款。 八、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发包人按月度确认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考核办法确定当月所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单价,计算承包人当月应得的工程款项。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是工程结算的基本准则,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遇下款所列情况时,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工程量清单单价”调整的条件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 变化; (2)施工用工程材料价格偏离招标给定的材料价格,平均偏离幅度超过 10%;或主要材料 (火工品、燃油 )平均偏离幅度超过 5%。 材料消耗量按本合同约定的定额计算; (3)施工中出现地勘部门认定的恶劣及不良的地质情况 (如流沙地层、地下河流、大型的溶洞涌水、不能成巷的破碎带、间断滴水或不断滴水 ); (4) 施工中出现地勘部门认定的岩石硬度系数偏离本合同给定标准( f=18),偏离幅度超过20%; ( 5)经设计单位同意,对施工用材料进行替换或代用。 承包人每月 25 日,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的报告。 发包人接 到报告后与承包人约定计量验收时间。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九、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对承包人生产、生活及管理用电装表计量收费,承包人每月使用的电费双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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